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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锤响在家门口 党恩植入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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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心  发布时间:2009-06-18 16:36:35 打印 字号: | |
  5月5日,平江县瓮江镇村民凌芳紧紧握住中院审监庭法官们的手,连声说:“法庭开到了家门口,当场兑现了5000元,案件了结了,真是要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2000年12月,凌芳、单军民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此后,两人共同开办“蒙娜丽沙”美容美发店,并以4.38万元共同购置住房一套,其中凌芳出资2万元。2001年12月,两人因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与房东发生纠纷,将铺面转让,双方对经营盈亏情况未进行清算。2002年6月,双方因锁事及经济问题产生矛盾,经司法所三次调解未果,单军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生效后,平江法院两次对单军民执行司法拘留均未了结此案。此后,单军民向中院提出再审。中院审监庭受理此案后,合议庭成员多次分析研究案情,作出解决纠纷的方案。考虑到凌芳处于哺乳期,小孩生病住院,为方便当事人,中院审监庭决定将该案到凌芳居住地平江县瓮江镇清潭村开庭。

  5月4日下午,中院审监庭法官一行5人一到平江县就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其对案件审理有何期待,并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凌芳见法官们晚上11点多了还在为她的案子操心,同她论理、说情、讲法,心里非常感动。由于法官们对案件分析把握准确,庭审预案周全,加之同当事人的充分沟通,5月5日的庭审顺利,调解结案,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来源:中院审监庭
责任编辑: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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