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岳阳中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理清思想根源,全员强化信访理念;掌控信访“病源”,全力提升审判质量;整合处访资源,全面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减少涉诉信访,到省进京涉诉上访保持全省法院最低的态势,去年,没有发生一起集体群访事件、堵门闹事事件。中央政法委交办的两批11件重信重访案件全部办结。岳阳中院在全省法院综治考评中名列第二;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民调中,在市直政法系统排第一;被岳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建设民本岳阳先进单位”;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取得了党委满意、上级满意、人民满意、自己满意的良好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理清思想根源,全员强化信访理念
近几年来,面对越级进京上访带来的新课题和新挑战,岳阳中院树立“交心交流不交易,说法说理不说情”和“岳阳事岳阳了”的信访理念,实行“有理推定”,把“来访”当“来客”,变“上访”为“下访”,变“软要求”为“硬考核”,变“多头缠访”为 “归口处访”。在强化工作措施上,抓预防,扩大防范范围;抓重点,坚持一抓到底;抓善后,消除上访隐患。推出这一系列举措后,岳阳市到省进京涉诉信访人数一直保持较低的状态。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市级荣誉,并在相关会议和刊物上作了经验介绍。
在工作实践中,岳阳中院认识到,处理越级进京上访问题只是涉诉信访工作的一个方面,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治标性的工作。如果只忙于应付,“按下葫芦浮起瓢”,信访问题始终疏不完,上访人也始终堵不住。而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是对法院运行状况、执法水平、队伍素质的综合反映。只有标本兼治,重在源头治理,促进良性互动,谋求公众理解支持,才能长治久安。
在指导思想上,岳阳中院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以服务大局为根本,明确提出: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审判目标,以“党委满意,人民满意”为工作要求,以“凡是社会效果不好的案件不是好案件”为检验尺度,以“一切服从审判、一切服务审判”为基本保证,动员全体干警进行“为谁执法、如何用好审判权”的定位思考,“多做奉献、少计得失”的品位思考,“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的换位思考,真正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在业务建设上,通过业务培训、量化考评等一系列措施,重在提高法官职业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等司法能力。全面推行诉前引导、审中释法和判后答疑,要求办案法官多做解释说明工作,尤其要做好判后答疑,避免当事人“因疑生怨、因怨而访”。
在廉政建设上,推出了“严禁揽案源、争管辖,严禁收费与经济奖励挂钩,严禁拉赞助和以各种方式向群众或企业转嫁经济负担”的“三条禁令”,防止“利益驱动”、“为钱办案”倾向;发布“个案监督卡”、建立“院长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廉政保证金和院长、庭长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特别是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发现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主要渠道,对违纪苗头和违纪违法事件决不姑息迁就,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在创优建设上,开展争创“全省优秀法院”,评选“十优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合议庭”等竞赛活动,激活干警能量,使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得到褒奖、受到重用。每年适时组织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让全市法官走出办公楼,进入百姓家,察民情、了民意、解民困,融洽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全院上下齐动员,使“涉诉信访无小事”升华为服务大局应有之义,落实为全体干警应尽之责,让每一个环节的干警都时时绷紧信访这根弦。营造了全体干警关心信访、重视信访、支持信访的浓厚氛围,促进了涉诉信访工作的强劲发展。
二、掌控信访“病源”,全力提升审判质量
践告诉我们,审判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涉诉信访的数量。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岳阳中院坚持“法院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案件质量为重点,案件质量以降低发改率为突破口”的治院之路,推出了以“三精工程”为内容、“三大管理”为支撑、“双百分考核”为标准的强院之举,初尝了“出精明法官、出精品案件、出精细管理”的成果。
在“办精品案件”工程中,岳阳中院着力抓了“五改”: 一改全面评查为重点评查。把发改案件、到省进京上访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中政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案件等作为评查重点,全年共评查213案。今年还将不服管辖异议、不予受理裁定、执行裁判等案件列为案件质量评查范围。二改侧重程序评查为程序、实体、效果评查三者并重。严格按照标准评查办案质量,对实体处理不公的依法进行纠正,通过多种途径对案件的社会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三改评查结果排名、通报为季度综合讲评、个案重点剖析。去年9月3日、今年5月17日岳阳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召开了视频讲评会,邀请两级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协领导参加,对应由审判员承担责任的25、17件案件讲评到了法院、讲评到了庭局、讲评到了承办法官,产生了强烈震动。四改孤立抓发改为抓调解、抓听庭评庭和抓法律文书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代表共同参与,对10个基层法院和中院13个合议庭各进行了一场庭审评查,评选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82名;对岳阳中院一线办案法官的法律文书进行了评查。五改事后被动查处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实施“办案终身负责制”,对评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案件除公开讲评外,还进行跟踪调查管理,加大问责力度。岳阳中院纪检组通报批评了4名法官,免除了1名助审员职务,责令基层法院对3案承办法官予以处理,建议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免去1名庭长职务。岳阳中院政治部对1名法官取消提拔,对8名法官暂缓晋级。
岳阳中院还在办案的方式方法和个案的效果延伸上进一步探索,使老百姓胜败皆明、服判息诉,真正做到了各类纠纷在立案阶段分流一批,准备阶段终结一批,庭审阶段化解一批,宣判之后平息一批。岳阳中院调解撤诉率由2007年的47.3%上升到56.8%。由于案件质量的提升,全市主要司法绩效指标实现了“三升三降”:结案率、执结率、调解率上升,发改率、信访率、审理周期下降,其中发改率由2007年的8%降至5.7%,中院来信来访总下降幅度为36.6%,来信115件,来访1191人次,同比分别减少317件和190人次。
三、整合处访资源,全面完善工作机制
在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信访网络体系的同时,岳阳中院全面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确保信访大格局的正常运转。
1、依靠地方组织。积极参与市级领导大接访、政法委组织的每周“四长”联合接访。遇到重大疑难信访都主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委政法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市委书记易炼红亲自接访,解决了何楚伯土地纠纷案、楚兰集资案等一批上访老户的问题;市长黄兰香接访,解决了求真学校等一批老大难案件。
2、借助社会力量。一是推行“三调联动”,努力实现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各基层法院还在每个乡镇聘请信访联络员,通报情况,参与处理。如针对农村土地流转、乡村负债等信访增多的现象,岳阳中院要求各法院先作调研和探索,后又以华容法院为现场召开专门的研讨会议,形成了初步意见。法院接待此类信访后,一般先交由基层组织或当地政府部门协调处理,从而减少了诉累和后患。二是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聘请执法监督员,邀请他们参加重大案件的庭审旁听和重大信访的处理。三是建立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联系会议制度,加强相互监督,促进理解支持。四是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提高对拒执当事人的强制力度,以提高执行效率促“案结事了”,防止信访问题的发生。五是建立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的亲友邻里参加,扩大帮劝力量。
3、完善内部机制。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诉信访,岳阳中院还建立和完善了四个机制:(1)配合处置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按照来信封封有回复、来访个个有接待、投诉件件有处理的要求,完善初访、重访、重大信访由原审法官、庭(局)长、主管院长分别负责的三级接访制,坚持院领导接访、“四长”接访和上下级法院联合接访制,对上述接访仍不满意的实行预约院长接访制,构建了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接访处访格局,铺设了一条有诉必理、有诉必复的通畅渠道。(2)信息传输机制。建立了信访排查例会、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分析把握信访形势,掌握工作主动权。实行经常性排查与关键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由各个庭室及时填报,发现不稳定隐患。(3)预防控制机制。抓好初信初访,及早发现问题。在接访中,严防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把信访群众引导在自己周围。对那些有矛盾激化倾向和反映的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有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的不安定因素,及时找准切入点,妥善解决。立案二庭负责人员主动介入重大信访的解决过程,及早发现带全局性的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4)督察追究机制 。对在信访接待中或通过其它途径发现所办案件可能存在错误时,由立案庭、审监庭及时审查审理、及时纠正。每件重大信访案件办结后,都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立案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共同分析当事人信访原因,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引起上访的,查明责任人在具体办案过程中的失职行为,并按相关制度追究相应责任。对年度内发生进京越级上访的庭室和法院,由中院立案二庭考评,给予排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