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省高院“全省优秀法院”考察组一行四人莅临岳阳市中级法院进行考察。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建平向考察组汇报了近年来岳阳中院创建“全省优秀法院”的情况。5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很抓队伍建设,取得了极其显著的工作成效。岳阳中院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专门介绍了该院规范法官与当事人行为的14字原则,即“交心、交流、不交易,说法、说理、不说情”;9月,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会上,该院“四定一包”接处访措施向全国法院推广,并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2007年元月29、3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连续两天报道该院工作。2006年以来,全市法院有28个单位(次)、43名干警(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6010件、办结82921件、结案率为96.4%、诉讼标的额92.42亿元、执行结案标的额27.09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851件、办结7515件、结案率为95.7%、诉讼标的额21.43亿元、执行结案标的额11.62亿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岳阳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考察组对岳阳中院来在带队伍、抓审判、促管理上取得的显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考察组在岳阳,走访了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市纪委等部门,在岳阳中院组织了对创建“全省优秀法院”的民主推荐,召开了中层骨干座谈会,听取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