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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 强化措施

岳阳法院吹响执行“清积”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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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心  发布时间:2009-06-19 13:45:20 打印 字号: | |
  2月23日,岳阳法院执行清积总动员会在中院召开。杨太平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突击2个月时间,完成清积任务。清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健安、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法庭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去年11月全市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共清理出待执行积案9397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1815件,标的6亿余元,至今年元月31日,全市法院已执行509件,执行标的1.59亿余元,成效虽然明显,但执行清积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严峻。本次清积的6类重点案件有611件。

  市委政法副书记李健安指出:一是要落实工作责任,领导挂帅。分管院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全体执行干警要迎难而上。二是要讲究方法策略。执行“清积”工作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利益和社会稳定和谐,必须突出重点和难点,加大力度抓好落实。三是搞好协调配合。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全力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搞好执行“清积”工作。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杜芳作了执行“清积”动员报告。李杜芳副院长要求:一是要整合力量。各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配齐配强好执行队伍,充实一线执行人员。对一些重点难点案件,要组织优势力量集体攻坚。对一些妨碍公务或其它暴力抗法行为,执行局、法警队和法庭除了要加强协同作战外,要及时联系公安检察机关予以坚决打击。二是要强化责任。实施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清积工作责任,把所有的积案按人头分到干警的手中。三是要突出重点。重点清结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对重点清积的案件,要有专人负责,及时汇报,及时督办。四是要强化措施。继续用好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常规执行措施;大胆适用法律赋予的拘传、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执行阻力大的案件,要提请党委政法委召开联席会议,并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办法予以执结。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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