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执行清积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市法院采取“五定一包”、“逐案会诊”方式,做到案件责任明确,具体措施可行,取得了明显效果,截止3月25日,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执结率达97.1%,重点案件执结率达95.3%,位居全省前列。
针对全市2月份清积进展不够理想的情况,中院党组非常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成立三个督查组,分别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杜芳,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玉和,执行局政委漆建新带队,前往十个基层法院进行督查。督查组携带各基层法院的执行积案明细表,直接检查具体案件的执行情况,对执行难度大的案件逐案进行会诊;对因统计错误将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报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收集相关证据后,作终结或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处理;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研究执行措施,限期执结;对涉政府等特殊主体案件,当场研究确定报至中院提级或指定执行。通过一个一个案件的会诊,做到了每件案件有着落,结案与未结案有说法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