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阳中院民一庭三名法官,顶风冒雨,深入云溪区文桥乡白荆村王冲组,实地调解了一起长达六年的相邻权纠纷案件。
本案当事人系王姓堂兄弟,2002年,弟弟将自己的农田改为水塘养鱼。随后,哥哥也将与弟弟相邻的农田承租下来,改建为鱼塘。改建后,弟弟的鱼塘排水泄洪必须通过哥哥的鱼塘涵管。因双方在干塘时间及相邻堤堰维护上的矛盾产生纠纷,互不相让,兄弟俩还以县级公路阻断排水通道为由多次上访,经区乡两级政府,公路、城建等职能部门,村组自治组织多次调解未果,最终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多次调解工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中院二审经过开庭审理,当庭调解,仍是针尖对麦芒。民一庭法官深入案发当地,分头走访群众,召集村组干部和亲友代表座谈,并由双方当事人当众阐述自己的道理,在法官辩法析理和群众自发评判相结合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最终促成兄弟握手言和。大哥自愿出资修建堤堰,小弟也表态尊重农时,尊重传统,合理安排养殖,配合大哥干塘取鱼,实现兄弟俩“同业一条心,同行不相轻”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