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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晴晓:扎实开展学习讨论 强力推进三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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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汨罗市人民法院 院长 聂晴晓  发布时间:2009-06-19 14:57:1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扣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2007年,汨罗法院被市委评为“突出贡献单位”,司法绩效综合考评进入全省优秀行列,列岳阳市法院第一名,“两庭”建设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单位,立案、信访被省高院评为“双文明窗口”。今年四月,岳阳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刑事审判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五月,我院接受了全省“优秀法院”评选验收。刑庭庭长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并被推荐为全省“优秀法官”,执行局局长被推荐为全省“十杰法官”,民三庭庭长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今年初,我院根据中央政法委安排和上级法院部署,认真开展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跨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一、加强思想建设,强化三种意识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在这次学习讨论活动中,院党组以加强思想建设为核心,精心安排了“领会十七大精神,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强化队伍建设,践行司法为民”等专题展开讨论学习。院长聂晴晓作了《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专题报告,还邀请了市委的讲师团老师和中院领导进行专题辅导。通过学习讨论,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强化了政治意识。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十分注重自身政治修养,增强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工作中始终做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统一,坚持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法律的统一,坚持从大局出发,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意识也进一步增强。总结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经验和做法,修订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设立专门联络工作办公室,广泛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听取他的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工作。

  二是强化了责任意识。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我们的职责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执行法律,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追求公平正义,促进和谐发展。具体要求每个干警,就是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文明执法。在学习讨论中,针对极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个别案件质量不高的现象,院长、分管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共同对干警进行教育帮助。为督促每个干警恪尽职守,在全院推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信访接待责任制、差错案件追究制,启动有错无为问责程序,扎扎实实做好工作,认认真真办好案件的氛围已经形成。

  三是强化了创新意识。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司法改革的要求,院党组聚集体智慧,以新的思维确定新的思路,制定新的举措,推动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运行,提出了创“队伍精英化、案件精品化、管理精细化”的“三精”工作目标;继续深化人事改革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法官遴选和法官助理制度,今年提拔了8名庭室局负责人,都是严格按照定岗定员、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民主投票、党组推荐(决定)的程序择优选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司法绩效百分考核办法》、《党风廉政纪律作风考核办法》;推行专业化审判改革,制定了《民事案件专业化审判管理办法(试行)》,用创新的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三种能力

  加强能力建设是汨罗法院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重心。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形势,我们把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作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是着力提高驾驭复杂局势,处置突发案件的能力。当前,我市社会大局虽然总体比较平稳,但不安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较多,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案件高发,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也比较强烈,面对复杂局势,全体干警特别是院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做到了政治敏锐,立场坚定,时刻准备着面临各种挑战和矛盾冲突。在今年的一些敏感时期,特别是“两会”和奥运火炬传递及奥运会召开期间,认真分析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面临的新形势,调整工作重点,全力服务大局。对存在的矛盾隐患认真排查,设计了应对预案,提高应急能力。今年我院还果断处置了市委交办的两起复杂案件,由措施得力,处置得当,效果良好,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

  二是着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增添和谐因素的能力。每个案件都是一对甚至多对矛盾体,稍有不慎,矛盾一触即发。在审判实务中,我们突破调判结案的模式,倡导和谐司法,探索多元调处化解矛盾新思路、新方法,一方面重视法律手段的调节作用,加大调解力度,采取各种调解方法,做到案结事了,今年1—5月,我院调解结案率达52.6%,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另一方面,配合乡、村、社区调解组织,就地化解一些当地矛盾纠纷,使之尽量不进入诉讼渠道,通过非诉讼程序处理纠纷110余件,不但纠纷得到了处理,减少了我们工作压力,而且让人民群众体会到了安全感和社会的和谐。

  三是着力提高严格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在学习讨论中,深刻认识到我们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体干警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自查自纠,院党组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培养清正廉洁、刚正中立的品质,自觉抵御权力、关系、利益等各种因素影响和干扰,把每一个案件的审判,每一个事情的处理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强化权力监督,院领导亲自办案、听庭审,严把文书审查签发关;抽出两位资深审判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评查,到案到庭到人开展质量讲评;对发回重审、重大改判、超审限执限案件,严格进行事后监督,即由承办人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主管院长、评查办调卷审查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分析原因,严格界定和追究责任。畅通申诉信访渠道,树立了“有理推定”的工作理念 ,构建“大信访”工作机制,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使他们的冤情有处诉,差错能够纠。加大司法救助和援助力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交纳诉讼费达12万余元,指定辩护人32人次,关注社会不同群体的司法诉求,使他们平等地享有法律资源,让有理无钱的人一样享受法律的公正。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三种作风

  “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在这次学习讨论中,关键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亲民爱民,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

  一是树立了执法为民的作风。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为民之举,爱民之心体现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之中。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便民台,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开展诉讼指导工作。设立了专门信访接待室,配备了专职信访接待员,热心接待,耐心接访,实行信访预约、限期答复和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四级接访”制,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完善巡回办案制度,在偏远乡村设立了二十二个巡回法庭,定期下乡接访,就地开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3%,办案周期平均为46天。加大调解力度和执行力度,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力求判决公正。1—5月,我院案件的上诉率为6.2%,发回重审率为0.28%,改判率1.68%,执结率84 %,上诉上访显著减少,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今年5月,在我院组织的访贫问苦活动中,干警们自发掏出二千四百元慰问特困群众,汶川大地震后干警们涌跃捐款达四万余元。

  二是牢固树立了求真务实的作风。在总结成绩、发扬优点的同时,我们更多的是分析查找队伍管理、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不遮不掩,还通过走访坐谈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自我完善。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采取了得力措施,逐个解决。针对我市盗窃、寻衅滋事犯罪突出的现象,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开展专项审判活动,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快判处了一批犯罪分子,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是牢固树立了清正廉洁的作风。在汨罗法院法制文化宣传牌上有这么一句话:“源洁而流清,形端则影直”,这是院领导的自我要求,也是自我写照。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院领导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以身作则。在队伍建设中,坚持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教育预防的功能,上廉政课,看警示片,警钟长鸣。实行“一岗双责”,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庭室局负责人向院长递交责任状,实现领导权力与义务,自律与监督的统一。通过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开展查案查庭查岗的“三查”活动等,加大明查暗访广度和深度;制定党风廉政纪律作风考核办法,执行《黄牌警告、停职待岗制度》和《廉洁公正司法基金奖励办法》。通过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体系,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意识不断增强,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法案件,廉洁自律蔚然成风。
来源:汩罗市法院
责任编辑:汨罗市人民法院 院长 聂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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