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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太平院长深入基层法庭 走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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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心  发布时间:2009-06-22 10:51:43 打印 字号: | |
  最近,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太平在中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姜跃军陪同下,深入基层法院的5个法庭进行调研,并走访了部分企业。

  中院党组积极响应省、市委提出的“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的号召,提出了“实践科学发展观、追求公正与亲民”的工作主题,要求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为全面推进活动的开展,杨太平院长亲自下基层进行调研和督导。在李家、白水、梅仙、栗山和新墙法庭,召集有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法庭所在地党政负责人、法庭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分别听取了汨罗、平江、岳阳县法院关于开展上述相关活动及法庭工作的汇报,对他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杨院长强调,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基层和基础。近几年来,全市38个法庭及其干警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在构筑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大局面前,法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法庭工作,他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法院要有向法庭倾斜的政策。各法院在法庭力量配备上要倾斜,按“三审一书”的基本标准充实法庭队伍,尤其要选齐配强法庭庭长,并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解决好庭长职级待遇;在法庭管理和监督上要加强,大多数法庭实行法庭庭长离任审计制度的做法值得借鉴;在硬件设施投入上要倾斜,法庭建设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能改建的就改建,能扩建的就扩建,适当添置一些现代办公设备;在干警待遇上要倾斜,大多数法庭处于农村集镇,法庭的同志工作艰苦,生活清苦,我们更应高看一筹,厚爱一层,把法庭作为培育人才、培育典型的摇篮,用优惠的政策激励年轻干警到法庭锻炼、用优厚的待遇留住干警在法庭创业。

  第二、法庭要有司法为民的措施。人民法庭主要办理涉及民生的民事案件,工作环境在农村,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要按照“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要求,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把“服务农村,贴近农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要坚持“两便”原则,认真做到“四抓四促”:即抓好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抓好调解工作,促进农村和谐进步;抓好案件执行,促进司法公信力提高;抓好法制宣传,促进社会稳定。要落实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和中院规范诉讼收费的“三个严禁”。要针对交通条件差、群众诉讼不方便的实际情况,通过晚间法庭、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形式,背上国徽,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审理,就地化解纠纷。这次所到的几个法庭自审自执结合得较好,有效地减少了执行压力和群众负担,值得提倡。

  第三、法庭干警要有“以庭为家”的意识。目前,法庭的硬件建设还不尽人意,给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种种不便。但要看到,困难是暂时的,条件是在不断改善的。法庭干警要与先进典型相比,发扬一种努力拼搏的奉献精神,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大家工作在法庭,生活在法庭,就要把法庭看做是自己的家,就要用自己的双手建设好自己的家园。

  调研期间,杨太平院长还先后到飘峰电气有限公司、华博电气有限公司进行走访座谈。这两家公司位于汨罗市沙溪镇,年产值过1.6亿元,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近300人。听取情况介绍后,杨院长肯定了他们面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并就规范民间融资、提供政策支持、法律服务等问题,对法官提出了要求。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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