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研究 > 法官论坛
张红专:转变观念 化解越级上访见成效
分享到:
作者:张红专  发布时间:2009-06-29 16:51:25 打印 字号: | |
  岳阳系湘北重镇、长江沿江重点开放城市,辖6县4区,人口560万。面对突出的社会矛盾和上访量大幅攀升的局面,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市委确立的建设民本岳阳的思路,从转变涉诉信访工作观念入手,围绕化解越级到省进京上访做文章,取得了明显成效。从2003年以来连续6年将到省进京上访率控制在1.5%以内,使这一考核指标保持在全省14个市州中处于领先水平,该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其经验先后在市、省、全国的政法工作会议上推介。其主要做法是:

  一、变“来访”为“来客”,实行“有理推定”的处信处访原则,克服“先入为主,无理推定”的旧习惯,充分保障每一位来访群众的权益。

  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有理推定”是学习、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过去那种因为少数“无理访”的存在而对所有信访采取“先入为主,无理推定”的现象,是导致涉诉信访工作难以全面深化、掌握主动的思想障碍。该院每年年初充分利用“两会”期间了解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意见和大量涉诉信访工作案例,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大讨论,树立“有理推定”的新观念,要求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把来访群众都当成法院的客人,同时约法三章:对来访群众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支钢笔勤记、一声好走相送”;只要工作人员出现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就要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只要当事人有百分之一的理由,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在市人大会上,院长杨太平郑重承诺“三个保证”:保证人民群众来访个个有接待,保证人民群众来信封封有答复,保证人民群众投诉件件有处理。负责涉诉信访工作的立案庭着力实现“有理推定”观念的转变,落实“约法三章”和“三个保证”,建立起新的信访工作机制。特别是对待情绪激烈的当事人真正做到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他们说,“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世间无不是的父母,”表现出对事业、对人民的无比忠诚,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级“文明窗口”。其他各业务庭局也较快转变了存在的“与已无关”思想和消极抵触情绪,为落实院党组就涉诉信访工作提出的新构想打下了较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变“上访”为“下访”,坚持“岳阳的事岳阳了”的责任目标,坚决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机制,力争将问题解决在岳阳。

  司法为民,守土有责。化解越级涉诉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岳阳,是该院向市委和岳阳人民的郑重承诺,是一场政治仗、攻尖仗。为此,对每一起到省进京上访案件都采取“定领导、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包案处理”的 “四定一包”措施坚决妥善处理到位。实际工作中,该院着力抓了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对到省进京上访户按照“四定一包”分解到院、庭领导包案处理并建立登记、考核台账,要求包案责任人员深入案发地和上访人所在地,密切与党政机关、基层组织和群众的联系,就地解决问题。6年来,该院处理的41起进京上访案均实行主动“下访”、依靠基层、依靠群众的办法,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当事人金某某,以原案和解结案非为自愿为由4次进京上访,另外还提出解决案件无任何关系的个人待遇、妻儿就业问题的苛刻要求,当地政府仅做遣返工作就耗资6万元。该院由一名主管院长包案处理,相关业务庭参与,先后5次上门做工作,第6次,该院再次上门邀请其亲友30余人召开听证协调会,当面质证,充分论证原判的公正、公平,消除了周围群众的误解,促使各方一齐做工作,终于使其息访。

  二是落实院“重大信访院长处理制”、“周一院长接待日制”和执行市委规定的“每周公检法司法四长接待日制”。确保每一个院领导和每一个庭局主职在第一时间内、在第一线预防和处理越级信访。上访人易国安由于一起距今13年、已经无法重新取证的合同纠纷案曾进京上访16次,最后发展到冲击中央首脑机关。该院和原审法院主要领导一道全力配合,经过几天几夜听证、疏导,使该案最终达成庭外和解。

  三是实施“谁办案谁负责”的承办法官、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参与处理涉诉信访的制度。要求每一个法官、审判长对在办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做到有访必处,并到指定的法官接待室接待当事人;对生效案件来访当事人,必须按立案庭的通知要求到申诉来访接待室配合院、庭领导共同参与听证、判后答疑等,及时处理来访;对院里统一部署的敏感期或者临时下达的“维稳”任务,必须认真负责地参与排查、制定防范预案、参与具体处访。

  三、变“软要求”为“硬考核”, 追求 “以公正促和谐”的治源之道,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产生涉诉信访的源头实行全方位控制。

  确保公正司法是减少上访的治源之道。该院从2004年起全面实施司法质效评估体系,推行以量化考核为主导的审判管理模式,对办案源头及主要过程实行控制,使涉诉信访工作融入到整个审判管理当中,获得了最广泛和最有力的支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设置结案率、到省进京上访率、调解率、息诉率、群众投诉率、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等6项重点考核指标,逐月定期考核到每个基层法院、每个业务庭局、每个办案法官。结合考核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竞赛活动。

  二是开展案件质量重点评查。重点评查包括对到省进京上访案件以及未息诉案件的逐案评查,对裁判文书的逐份评查,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和法官广泛参与的庭审评查。该院还有计划地组织两级法院开展带案回访活动。

  三是实行严格的讲评和奖惩。全市两级法院每个季度实行6项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案件质量重点评查结果讲评,通报排名情况,分析差错和问题原则,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对因主观过错导致进京上访的法官和法院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分别进入法院和法官两种《执法业绩档案》,成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从去年开始,中院还推出了案件质量公开讲评会制定,每半年以视频形式,组织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并邀请两级党委、人大、政协的领导参加,对重点评查发现的构成差错的案件实行公开讲评,对差错案件讲评到法院和办案责任人员。讲评会后,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对差错案件责任人员实行问责追究。去年以来,有27名法官被宣布一年内不得提拔、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有3名法官被免去庭长或审判员职务。

  该院推行的新的审判管理模式有力推动了审判工作的长足发展,涉诉信访率保持了全省最低的水平,尤其是涉诉信访总量近两年连续下降了30%,各项主要司法质效指标保持在全省的领先状态,在全省的案件质效考核排名也保持前三,在省委组织的政法单位社会公众测评中,该院连续几年均排名全市政法各家第一。

  四、变“多头缠访”为“归口处访”,确立信访部门“参谋部”、“指挥部”的工作职能和权威,防止“组织乏力、责任分散”的现象,构建规范有序的信访格局。

  为解决多头接访、多头负责造成的渠道不通、政令不畅、效果不佳的问题,该院于2005年6月率先在全省设立立案二庭,安排常务副院长主管,从全院选派精兵强将,配齐了 8名法官和2名书记员,力量一下子比过去增加了5人。对其工作职能重新进行理顺并赋予足够的工作权威,明确其有本院和基层法院“三级信访”的组织指挥权、对再审申请的审查权和立案权、对各庭局涉诉信访工作的监管权和考核奖惩权、对末位责任单位和人员评先评优的“一票否决权”、对外联络涉诉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权。该院还结合“文明窗口”单位的建设,在硬件上对立案二庭高看一筹,建立了规格较高的“法官接待室”、“来访接待室”等涉外工作的四室,实行人手一台电脑并配齐了一整套一流的现代化办公设备。由信访部门实行涉诉信访归口管理,完成了职能上由抄抄转转、疲于应付,到参谋、组织、办事的角色转变,成为了院领导名副其实的参谋和助手。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张红专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