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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故里的“百姓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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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国清  发布时间:2009-06-30 15:39:23 打印 字号: | |
  长寿法庭有5位干警,下辖九个乡镇、四个林场和一个省级国有企业。全庭干警扎根基层,不断更新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全心全意服务辖区人民,四年来,全庭共收案1125件,审结1050件,所结案件中无一重大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调解率达65%,执结率高达97%。2006、2007年连续两年被作为典型在全市法院法庭工作会上推介,《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等多家媒体先后报道了该庭的先进事迹,当地老百姓赞称长寿法庭为将军故里的“百姓法庭”。

一、紧扣案件质效,规范内部管理

  质效从内部管理入手,长寿法庭从三个方面入手抓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一是分权制衡,责任到人。将辖区分成三块,庭长负责立案审查、绩效管理,副庭长负责执行管理,相互监督制约。全庭分成两个合议庭,从立案、排序到副本送达和开庭,都有专人负责。细化院里的目标管理规定,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对审判人员的结案率、调解率、当庭宣判率等绩效指标进行月月讲评,并作为评先、奖罚的依据,促使每位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二是跟踪监控,流程管理。为了使审判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相互衔接、配合,做到处理快捷,节约诉讼成本,长寿法庭所受理的每个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到执行,全程输入电脑管理,并设预警系统,如审、执限提示,每周一庭长根据电脑信息,对在拟定时间内未结案件通报到人,督促及时审、执结。几年来,全庭无一超审限案件,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只有28天,平均执结时间仅为30天。三是制度约束,从严治警。用“五个严禁”和“六条高压线”约束干警,以《法官行为准则》规范干警,制定《庭务管理细则》、《审判管理细则》等制度,从出勤、学习、廉政等几各个方面设立百分制,奖优罚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全庭干警做到慎言、慎行、慎微、慎独。尽管大多数干警家在城关,但大家除星期天休息外,不是办案就是学习。如庭长李毅尽管妻子身体不好,仍然坚持每星期五天半驻在法庭,为赶办案进度,晚上加班制作文书,白天步行几十里山路找当事人,在他的带领下,干警们以庭为家,个个争当精英法官,办精品案件,全庭团结进取,吃苦耐劳、公正无私的形象在长寿镇远近闻名。近年来,全庭无发回重审案件,无重大改判案件,无一人违纪违法,先后有二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三人取得大学法律本科文凭,有12篇专业论文和信息材料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

二、追求司法公正,服务基层党政

  长寿法庭辖区人口多,群众宗族观念强,纠纷多,案件也多。为满足山区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服务基层党政,维护一方平安,长寿法庭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1、注重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法庭公开审理,以案释法,扩大宣传,打击歪风邪气。如2006年审理的虹桥镇吴某诉刘某故意伤害案,刘致吴某轻伤,事后还纠集一伙社会小青年威胁当地群众,扬言“谁要多管闲事就杀其全家”。刘在当地堪称一霸,经常惹事生非,无人敢惹。法庭受案后,迅速调查取证,查实犯罪事实,依法对刘某进行了逮捕。并在当地公开审判,判处刘有期徒刑一年,赔偿吴某全部损失。由于法庭敢碰硬、不信邪,为老百姓伸张正义,当地群众自发组织给法庭送来了“执法如山,护境安民”的锦旗。2、注重情法结合,妥善化解矛盾。对矛盾激化案件,法庭不图省事作简单判决,而是注重化解当事人心结,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平息纠纷。如李某与欧某离婚案,欧在婚后患上间歇性精神病,无钱医治,且脚受伤行动不便。欧某的娘家对李某请求离婚的行为甚为反感,多次到李家闹事。法庭了解这一情况后,组织全体干警捐款帮助欧某治病,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亲友的工作,从法律规定到社会道德,与当事人交心交流。通过真情感动,双方达成由原告给付被告经济帮助31000元的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及亲属都很满意。3、注重疑难案件的处理,服务经济建设。为了协助地方党政理顺关系、化解矛盾,长寿法庭不遗余力,为基层党政排难分忧。如长寿镇黄金大道建设中涉及到七户居民房屋的拆迁,因安置问题拆迁户与镇政府分歧较大,法庭对双方争议的补偿面积、价格逐项分解,逐项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既维护了拆迁户的权益,又确保了城镇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几年来,法庭共成功化解涉及基层党政的矛盾27起,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4、注重执行兑现,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审执结合,注重先予执行是长寿法庭工作的一大特色,多年来,长寿法庭一直坚持将自审自执作为体现公正,兑现法律,取信于民的工作切入点,不断探索法庭在执行案件方面的方法与措施,四年来共自执案件285件,兑现标的400余万元。

三、注重调解功效,力求案结事了

  长寿法庭根据多年的实践,总结出“引导释明、心理稳控、因案制宜、情法结合”的十六字调解方法,从立案、庭前、开庭、庭后直到执行五个环节,抓住一切有利时机,与当事人交心交流,明辨是非曲直,权衡利弊得失,引导当事人在和谐气氛中寻找共同点,力促心平气和地化解矛盾。2007年其调解方式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法院系统推介。为加大调解力度,长寿法庭率先在全院建立人民调解网络,聘请了106名村治保主任为协助调解员,并建立调解员业绩档案、纠纷报告、纠纷调处登记、调解员培训等工作制度,使乡镇、村调解委员会、调解网络成员在法庭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工作,使调解网络触及到街、村、组。在实际工作中从五个方面注重调解:1、立前调解。不属立案范围的矛盾纠纷主动做好工作,及时化解。2、立案调解。受理案件时,就地审理调解,消除不安定因素。3、委托调解。受案后,将有调解可能,在同一乡镇的简易纠纷委托纠纷所在地的调解员进行调解。4、协助调解,调解网络成员配合法庭做好调解工作。仅2009年元月至今,就成功调解案件47件。如原告吴勤辉诉被告李守勤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二案,双方争议大、矛盾深,几次欲上访,法庭在开庭前和庭审后邀请乡村调解员、司法所长到庭参与调解,使双方长达五年的纠纷得以化解。5、执行调解。发挥协助执行员的作用,收集执行信息,参与调解,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大大减少了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今年,当事人自学履行义务的案件数比上年增长了11个百分点。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便民措施

  针对山区人口分散,交通不便,外出务工人员多的特点,为方便群众诉讼,快速解决纠纷,长寿法庭向社会提出五条承诺:有告必理,有诉必受;严肃执法,公正公开;及时审理,狠抓执行;文明办案,清廉为政;接受监督,有错必纠。从五个方面加大便民力度,深化便民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庭的软、硬件设施建设。积极为当事人营造一个舒适、方便,人文的环境,对每位来访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进行诉讼风险告知,同进实行电话预约立案,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和重大涉农案件开通“绿色诉讼通道”。二是设立巡回法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或遇农忙季节,该庭将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或田间地头,开展上门服务。如2008年审理的二件赡养纠纷案,原告因年老多病,行动不便,法庭主动上门开庭,当庭宣判,当庭点评,既方便了老年人诉讼,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有效的法制教育,深受群众欢迎。三是设立庭长接待和定点接待制度。每周一庭长坐堂接待,专门处理当事人来信来访,解答疑惑,督办案件。同时,针对辖区面积广、法庭工作量大、力量相对薄弱的特点,开展定点接待,在所辖每个乡镇每月一号(逢休息日类推)派专人接待,方便当地群众诉讼,节约诉讼成本。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农村社会弱势群众,依法减免诉讼费,实行人性化执法。几年来,法庭共为45名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5万元,确保了他们有理无钱也能打官司,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五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向辖区各村支书、治保员以及协助调解员印发了法庭工作便民联系卡,在各村设立意见箱。通过以案说法,走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的形式,倡导乡村公序良俗。三年共为辖区乡村 两级干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2场,制作黑板报、宣传栏16次,印发有关法律法规5000余份,为加强农村综治管理,消除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丁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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