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云溪法院开庭审理,轰动一时的云溪“12.11”抢劫杀人案,包括被害人、被告人亲友在内的百余名云溪群众到庭旁听。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08年12月9日,被告人丁观伟与胡名扬、谭宇翔两人商量,欲以租车回云溪的名义,对面的司机实施杀人夺车计划。11日凌晨,三人将面的司机丁某骗至云溪月亮湾加油站附近偏僻处,利用电击器、匕首等凶器将丁某残忍杀害,搜走其身上400余元现金后,开车逃逸。经鉴定被抢的湘F25040面的车价值19000元。被告人殷好、唐贤华明知被告人谭宇翔的犯罪事实,仍提供钱、物帮其逃匿。
该案庭审从上午9点30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30分,在长达5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偌大的法庭内座无虚席,有不少人是站在走道里听完庭审。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