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护航者,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切实找准自身定位,用发展意识的再提升、发展思路的再完善、工作举措的再创新、精神状态的再优化以及能力水平的再提高,始终坚持忠诚履职,服务发展大局。
一、要增强服务大局意识
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在思想的进一步解放中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和服务大局。法院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必须紧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这三个核心,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
首先,要增强大局意识。“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只有胸怀大局,才能摆正位置,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坚持树立并增强一盘棋思想,紧贴全局工作,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自觉做到局部利益让位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让位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让位于长远利益。要自觉做到下级服从上级,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和部署,接受任务时不打折扣、不讲价钱,更不各行其是,切实维护政令畅通,高效运转。
其次,要增强发展意识。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发展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要求,是解决思想的最终目的,也是我们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条基本经验。面对当前周边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实状况,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不在自身发展中崛起,就会在他人的发展中塌陷。君山区经济发展来势强劲,李记食品、国泰食品、钱粮湖层山安全区建设工程、华能君山风电场等一批重点项目和工程已经全面启动,第二届湘商会上又签约了纺织、环保乳胶、冷冻加工、现代家私、团湖旅游等一批战略投资项目。面对这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发展大潮,法院必须紧随大局,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自觉增强发展意识,牢固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理念,增强“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使命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四区建设”目标,珍惜大好时机,多思发展之忧,多谋发展之策,多出发展之力。
第三,要增强民本意识。古人云,“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民而不扰民为本。”人民是一切权力的主体和最终来源,是权力的所有者。增强民本意识,就是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筑牢权由民授的思想根基,不断强化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奉献的观念,摆正权力行使者与权力所有者的关系、人民公仆与国家主人的关系,把权力看作是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把职位看作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和平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把人民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作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法为民所执,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与重托。
第四,要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和保障。法院作为法治的倡导者和行使者,必须首先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要切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努力实现审判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君山区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要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转换状态是提升工作绩效、提高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有好的状态,就能把个人能力转化为工作激情、转化为工作业绩。基层法院要坚持在状态转换中提高三种能力。
一是提高保障发展的能力。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强法官能力提升,也必须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中心来努力。法院进一步转换状态,提高保障发展的能力,首要的是提高依法审判的能力,要正视当前立法相对滞后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采取新的举措、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实际工作中,要围绕促发展、保繁荣、构和谐、维稳定的工作重心,切实处理好涉诉信访专项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打黑除恶”、“两抢一盗”专项整治等工作。在着力解决好现实问题、抓好当前工作的同时,投入更大精力抓好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的稳定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二是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公正司法既是一种能力要求,也是一种素养要求。基层法官要提高公正司法能力,过硬的法律知识是基础和前提。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广泛涉猎并理解法律知识,熟悉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打好良好的法律功底,尽可能多地占有审判实践所需要的知识,确保在裁判中面对复杂多变的情况游刃有余。同时,要围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品德修养,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确保为民司法、公正司法。
三是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和谐发展是当今社会的主题,人民法院作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和保障力量,要充分发挥利用调解手段缓和化解矛盾的作用,采用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和接受的方案解决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要将法律和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在兼顾全局利益的情况下,积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避免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阻碍,更不能简单地死抠法条、机械地“依法办事”。要在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掌握调解方法,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善于借助各种调解基础,及时找准调解时机,使案件达到调解、调处、和解。继续推行“三调联动”机制,集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综合协调,把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针对牵涉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既要把握好引起纠纷的直接事实、又要把握好争议的历史事实,既要把握好具体法律的适用、又要把握好相关政策的执行,尽可能在法律和政策中寻找最佳平衡点,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三、要创新服务大局举措
构建全面小康社会,需要各级以毫无保留地忠诚于党和人民、忠诚于事业的不二之心,不断破解发展难题,突破发展瓶颈,取得发展实效。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要以创新的工作举措,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围绕优化环境创新工作举措。在依法严惩各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权利的前提下,对各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予以打击,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保证经济健康发展。随着发展步伐的加快,各种新型业态逐步在君山区落户,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也会随之出现,对于这些新类型案件,法院要在熟悉法律的基础上,开阔思维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又快又好地解决纠纷,确保不耽误发展,不激化矛盾,不影响大局。全民自主创业是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手段,在推进全民自主创业的过程中,法院要通过公正的审判活动,支持创业者,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追究失信者,惩治腐败者,努力营造宽松、健康的创业环境。围绕服务民生创新工作举措。高度重视和依法处理涉及农民、农业、农村的“三农”案件,依法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案,利用假种籽、假农药、假化肥等手段坑害农民利益案件,基层群众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围绕实事办理创新工作举措。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实事当作头等大事,以最快的速度、最强硬的措施为其保驾护航。特别是在企业破产改制等难事面前,不退缩,不推让,认真对待、认真办理。处理破产案件时,不简单地一“破”了之,加强与清算组的通力协作,既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又为企业破除债务想办法、出主意,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