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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金融危机 善处劳务纠纷

平江法院执行局为37名残疾农民工上门送劳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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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清  发布时间:2009-07-06 11:27:18 打印 字号: | |
  日前,30多位残疾农民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感谢法院为他们追偿劳动报酬。

  平江县长城铜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和7月分别与37位残疾农民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劳动期限为一年。该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加上金融风暴大气候影响,当年底就停产歇业,公司通知员工回家待业,何时上班另行通知。次年3月,部分员工纷纷到公司询问上班之事,公司告之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大部分残疾员工都拒绝签字,公司从2008年3月起停发工资。

  由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未给劳动者适当的经济补偿,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7位残疾农民工向平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合同期内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金,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8月作出仲裁决定,由平江县铜业有限公司到平江县各社会保险机构补缴合同期内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金,补发合同期内的应得工资。铜业有限公司不服仲裁决定,向平江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08年12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该案在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单位执行,鉴于该企业目前仍在歇业,没有经营收益,但残疾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属法律重点保护对象,都应兼顾,经多次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法理交融,终于使该案达成执行和解。由铜业有限公司一次性拿出现金人民币近6万元补偿所有残疾员工。执行局干警将该款项分别送到37位残疾农民工手中,由此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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