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古建筑群照片引发湖南首例摄影作品侵权案。侵权乎?不侵权,侵权。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04年7月1日,岳阳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赵敏、岳阳市摄影家协会状告中达大酒店著作权纠纷案审结。岳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中达大酒店构成对赵敏摄制的张谷英鸟瞰照片著作权侵权,判令中达大酒店以书面形式向赵敏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
据了解,此案是湖南省首例摄影作品侵权案。
事出推介古村美食文化
中达大酒店是岳阳市唯一一家四星级旅游大酒店,座落在岳阳火车站广场西南侧,总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它以装饰高雅华贵,设施高档齐备,员工高素质,服务高水平,在岳阳旅游界享有极高的声誉。
2001年,岳阳市人民政府为了宣传岳阳城市形象,宣扬岳阳旅游文化,由岳阳市旅游局主持制作《岳阳画册》。在画册制作过程中,岳阳市摄影家协会将赵敏拍摄的张谷英古建筑群摄影作品进行了“会诊”,为了能够更好的表现古村风貌,对该摄影作品的细微部分提出了修改意见。赵敏根据修改意见,对照片中与主题不一致的部分房屋进行了删减或增加的艺术处理,并命名为《张谷英鸟瞰》予以征集、推荐。岳阳市旅游局将此照片命名为《古村遗韵----张谷英》,收集在《岳阳画册》中,予以复制、刊登.市旅游局给予赵敏稿费200元。该画册出版后被作为宣传岳阳旅游特色的资料无偿发放给中达大酒店等旅游饭店和旅游公司。
2004年元月,中达大酒店为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岳阳旅游特色、绿色美食文化,决定引进张谷英古村特色田园菜品,以浓厚的地方风情引领岳阳饮食文化新潮,。在制作宣传广告时,中达大酒店d 未与赵敏取得联系并征求其意见的情况下,擅自从《岳阳画册》中复制了“古村遗韵---张谷英”该幅图片,并委托岳阳市金宇广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制作了两幅配有“中达大酒店张谷英风情田园美食节,2004.2.17—4.17”文字的宣传画,印制了宣传册2000份。
2004年2月17日,中达大酒店将大型宣传画张贴、放置在酒店内醒目的地方,隆重举办“张谷英风情田园美食节”,推广张谷英古村的民俗和饮食文化。
美食节期间,中达大酒店将张谷英古村冬去春来,破土而出的荀、蕨、蒿等野菜,清澈甘甜的山泉制作出的各种豆制品,红薯粉条等充满山野风味的农家绿色土菜,做为餐桌上的上品佳肴,一时吸引了众多宾客。
2004年2月24日,赵敏的一个朋友在中达大酒店用餐时发现“张谷英鸟瞰”照片在该酒店举办的“张谷英风情田园美食节”中使用,便打电话告之赵敏。第二天,赵敏来到中达大酒店一看,发现自己的作品被该酒店制作成大幅的商业宣传画和小册子向游人、宾客散发,非常气愤,遂用照相机将所有证据翻拍下来,并找到在酒店负责管理工作的一位朋友,告之“中达大酒店使用照片构成了侵权,我要去打官司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这位朋友说:“你不要告了,算了,小事情”。赵敏从中达大酒店回来后,查阅了大量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案例资料,并向岳阳市摄影家协会反映了作品被侵权一事。
2004年4月18日,岳阳市摄影家协会、赵敏以中达大酒店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岳阳楼区法院提起诉讼。
古村遗韵----张谷英
张谷英古建筑群位于岳阳市东南73公里的岳阳县青山环抱,崇山峻岭的张谷英镇。它古朴典雅,设计巧妙,造型别致,
规模宏大,古老神奇,有“民间故宫”、“天下第一村”的美誉。
据张氏族谱记载,明洪武年间,出生于元末曾任明指挥使的张谷英从祖籍江西举家迁来湖南岳阳渭洞山区,购置田土,兴建住宅。张谷英古建筑群经明清两代多次续建基本形成,历经数百年风雨沧桑,至今保持着明清传统建筑风格。
张谷英古建筑群由当大门、王家段、上新屋场三大群体组成。它围绕龙形山组合成一个半月形,绵延1.5公里长,渭溪河水横贯古建筑群,总面积达5.1万平方米,房屋1732间,天井206个,巷道62条,面积4万余平方米,共居655户2600余名张氏子孙。
张谷英古建筑群从外观看,每栋建筑门庭严谨、高墙耸立;从高处鸟瞰,屋宇绵亘,檐廊衔接。它整个布局为干枝形,南北进深,东西走向;庭院合则连为一体,分则自成一家。其庭院一般“四进三井”呈“丰”字型结构,主堂与横堂皆以天井为中心组成,其细部装饰,体现各自时代特色,巷道四通八达,穿行古建筑群,晴不曝日,雨不湿鞋。几百年来,它从未发生大的火灾、水堵。
神秘的张谷英古村,600余年来积淀了丰厚的民俗文化,其忠孝悌信的家训,诠释了齐家济世的伦理观;其凝炼厚重的风俗,折射了张氏后代修身养性的道德观;质朴的风韵,聚于一居,深邃的文化,钟于一村,为世人称道。
1991年,上海八达影视公司以张谷英古村进行专题拍摄,并以《岳阳楼外楼,洞庭天外天》为题播出后,沉睡了数百年的张谷英古建筑群名声大振。中央电视台和台湾、香港及日本国等海内外85家电视台、121家报刊对此作了介绍,从而引起世人瞩目。
1999年,岳阳县集中财力将该县到张谷英镇的泥巴路修建为宽阔的水泥路,从岳阳市出发仅需1小时就可到达。近年来,来张谷英镇古建筑群旅游、考察的人,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
张谷英古建筑群1997年4月被岳阳市评为“岳阳十景之一”命名为古村遗韵,2001年6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历史文化村镇。
赵 敏 其 人
赵敏1968年出生于岳阳县,小学就读于张谷英古建筑群龙形山上的张谷英小学。他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张谷英古建筑群。每每放学后,他总要进入张谷英古建筑群游玩。张谷英古建筑群在儿时赵敏的印象中是高堂、深巷,迂回曲折,重重衔接,厢房、卧室、大间套小间,内寝套外室,里面黑漆漆的一片。少儿时期的赵敏是一个非常好奇的人,时常与同学们一同进入,探寻古屋的奥秘,但经常却“入径易、出径难”,“行至幽厢疑抵壁,推门又见一重庭”。
17岁那年,赵敏高中毕业,参军来到了部队。在军营生活中,新闻干事手中的照相机深深吸引了他。84年,赵敏用父母给的钱买了第一台东方S3照相机。他利用照相机经常给战友们拍些生活照、旅游照、训练照,丰富自己的业务生活。
1986年,赵敏从部队退伍,被分配到岳阳铁路部门工作。在业余摄影爱好上,赵敏遇上了岳阳晚报的摄影记者。在他的影响下,赵敏时常利用空暇去洞庭湖、君山等地进行拍摄。洞庭湖的朝霞、夕阳、渔邦子都被他摄入了镜头。
赵敏凭着对摄影艺术的执着追求和感悟很快踏入了摄影的殿堂之门。同年,赵敏在洞庭湖边拍摄的一幅名为《渔歌唱晚》的作品在岳阳晚报上发表,极大地提高了赵敏对摄影的喜爱。他一有时间,就带上摄影器材,前往岳阳市西门城墙有“名楼仰哲”之称的岳阳楼,踏上有“洞庭浮黛”美名的君山,奔波在“八百里洞庭”,寻找美景。他不停地拍摄,制作出了一批精美的摄影作品。
随着拍摄水平的提高,审美情趣的变化,加之少儿时期对张谷英古建筑群的模糊记忆,赵敏对民俗、古建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四月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也是古建筑最有生机活力、最有韵味的季节。90年代的第一个春天,赵敏在离开张谷英12年后,带着儿时的记忆和拍摄古建筑的激情,来到了张谷英镇。
90年代初,从岳阳市到了张谷英镇虽说只有73公里路,但全是泥巴路,乘公共汽车需要3个小时。赵敏到达张谷英镇时,常常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
赵敏每次到达张谷英镇后,第一件事就是找一户人家,谈好吃住,放好行李,洗一个澡,然后才开始紧张的选点、取景、拍摄工作,有时为了拍摄好一张满意的照片,他可以等上一、两个小时。十多年来,赵敏往返张谷英镇百余次,拍摄古建筑群整体、局部等不同部位的相片上万张,取得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1997年,赵敏从拍摄的上万张张谷英古建筑群照片中精选出45幅,制作成精美画卷,取名为以“古村风情----张谷英”,在岳阳巡回展出。
辛勤的耕耘换来了丰硕的成果,18年来,赵敏已举办个人影展三次,有2000余幅摄影艺术作品在中央、省市报刊、媒体及画册上发表,并有《留得古宅听雨声》、《渔火》、《擎天柱》、《崛起》等200余幅作品在省、国家级摄影展览比赛中获奖。赵敏现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会员,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会员,湖南省商业摄影专业委员会理事,岳阳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一 审 判 决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中达大酒店在答辩期间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将本案移送到岳阳市中级法院审理。
2004年6月23日,岳阳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7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告岳阳市摄影家协会和赵敏诉称:被告中达大酒店未经两原告同意,擅自使用赵敏摄制的张谷英全景照片(经协会集体讨论修改,曾发表于《岳阳晚报》、《岳阳画册》等)制作成“中达大酒店张谷英风情田园美食节”广告册、广告画,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严重侵犯了两原告的著作权。请求判令中达大酒店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0000元。
被告中达大酒店答辩称:岳阳市摄影家协会不是本案的著作权人,因而不是适格原告;其使用的张谷英全景照片取自市政府下发的《岳阳画册》,该画册并未表明照片作者及出处,赵敏声称其是照片作者缺乏依据;中达大酒店使用该照片是为了宣传岳阳地方特色,主观上无侵权故意或过失,且未对他人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岳阳市摄影家协会、赵敏要求赔偿50000元没有依据,请求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过三个半小时的庭审,双方在庭审最后都没有拒绝法庭调解解决,但最终还是因为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未成。
法院审理认为,赵敏通过自己的长期观察,根据自己对张谷英古村这一历史建筑群的艺术认识和对光、影表现手法的掌握,用相机从独特角度拍摄的照片是一种艺术作品。赵敏作为作者从该照片创作完成就享有对该照片的著作权。岳阳市摄影家协会虽然对该照片的个别细节部分提出了修改意见,但这些修改并不是根本性的,并未形成新的艺术作品。而且,岳阳市摄影家协会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摄影作品是由其组织主持完成,代表其组织意志并由其承担责任,更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与赵敏之间存在合同上的约定,故摄影家协会不享有对该作品的著作权,不能基于著作权对被告提出侵权赔偿的诉讼主张。中达大酒店在未与作者联系,征求作者意见,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下,不注明作者姓名,在其商业广告中复制该图片,并向公众赠送的行为分别侵犯了赵敏享有的《张谷英鸟瞰》摄影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取得报酬权等权能,应该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作 者 提 示
此案审结后,笔者采访了岳阳市摄影家协会主席杨一九。据他介绍,此案是湖南第一例照片版权纠纷案。岳阳市的照片侵权情况很严重,很多商家经常是没经过作者同意就擅自把照片作商业用途,有的甚至是成批使用,岳阳市摄影家协会的会员们对此很有意见。为此,岳阳市摄影家协会还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帮助他们用法律途径解决照片侵权纠纷,除了赵敏拍摄的张谷英鸟瞰图侵权纠纷外,还有两起比较典型的照片侵权,摄影家协会准备在近期对这两起照片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作者特别提示: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承认的一种财产权,它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而创立的财富。知识产权的实质就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均需要得到著作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构成对他人权利的侵权。通过此案可以看出,很多企业、个人是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据统计,2003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750件,与上年度比上升24.57%,这组数字传递出了两个信息:一是我国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力度加大,成效显著;二是我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