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李庆华当场向李忠安赔礼道歉并兑现赔偿损失4300元,一起长达十年的上访老案终于圆满了结。
自诉人李忠安与被告人李庆华同为岳阳县筻口镇四兴村五组村民。1999年8月12日因承包责任田面积一事,李忠安与李庆华发生口角,李庆华用右手打李忠安一耳光,致其轻伤。一审法院判决后李忠安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法院重审后李忠安又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判决之后李忠安仍不服,一直申诉、上访。中院立案二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郑振西着力调解。邀亲友,借助外力;找焦点,对症下药。对李忠安要求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说明,使其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让步;同时,与李庆华促膝谈心,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应当承担的后果,使其在承认自己错误的基础上接受李忠安的要求。经法官多次入情入理的调解,终于使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