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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三天巧调解 当庭兑现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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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爱玲  发布时间:2009-07-17 11:46:27 打印 字号: | |
  一起拖欠建筑工程款810000元的案件,立案仅三天,办案法官有效果断的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兑现600000万元。这是汨罗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为民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缩影。

  2005年7月28日,原告汨罗市直属建筑工程公司新东方新材料项目部与被告汨罗市新东方特种环氧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环氧树脂厂房。原告依约完成了树脂厂房、成品库、辅助车间等工程。2006年交付被告使用。2008年,被告出具一份《新厂区工程项目结算意见书》给原告,确定所有工程造价总数额并承诺在2008年8月15日前付清所有工程款。现被告未依约履行,原告于2009年7月8日向汨罗法院提起诉讼,我院当天立案,并于当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摄于法律的威严,在办案法官巧妙的调解下,7月11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兑现600000万元,余款年底付清。

  汨罗法院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把调解率、当庭履行率作为考核干警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指标,今年上半年,全院调解率、当庭宣判率同比去年上升了8.9%和2.5%,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来源: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 毕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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