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3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中国石化集团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陵石油化工公司)原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厅级)罗明安有期徒刑8年。“这是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第一位岳阳本地厅级干部。”该法院一位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让人惊讶的是,罗明安受贿索贿,不少是打着女儿读书、留学的幌子。
生财有道 厅级领导的权钱交易手法
罗明安于1943年10月出生于广东省兴宁县,大学文化,后来调到湖南工作,至案发时,他已经是一名厅级干部。
1993年下半年,罗明安当时任巴陵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一天,在洞庭氮肥厂财务处副处长胡某某(另案处理)的介绍下,他认识了自称“极富事业心”的社会人士肖某(另案处理)。“罗总,看你当了这么多年官,还穿着这身叫不出牌子的衣服,你难道不想发财吗?”肖某极力鼓动罗明安。
“怎么个发财法呢?我可不想犯法哟。”罗明安有所顾虑 试探道。当听说只要合法注册开设一家公司就可坐收其成时,罗明安一下子就来了劲:“他说,具体怎么个搞法?事成之后可不要忘记了我。”
在肖某的恳求和暗示下,罗明安找到时任洞庭氮肥厂的厂长杨某,经反复游说,杨某答应和肖某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
1993年底,巴陵石油化工公司、洞庭氮肥厂与肖某合资组建了岳阳莱特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10万元,其中巴陵石油化工公司占股40%,洞庭氮肥厂与肖某各占30%,罗明安在该公司担任了副董事长。
岳阳莱特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后,由于缺乏运转资金,罗明安多次利用自己的身份,积极帮助该公司四处筹集资金。莱特公司为了筹资,与洞庭氮肥厂假定合同,从银行套取贷款640万元,合同书上罗明安签名。
一次,肖某又找到罗明安,说岳阳莱特实业有限公司因为周转资金不够面临困境,罗明安一听,大手一挥:“别急,我这就去给你们筹集资金。”罗明安心知肚明,自己与莱特公司是利益共同体,只要岳阳莱特实业有限公司有了资金赚了钱,日后是肯定少不了自己一份好处的。
罗明安找到某单位贷款,对方怀疑地说:“岳阳莱特实业有限公司以后无力还贷怎么办?”罗明安大方地说:“有我在,怕什么!”
1994年到1996年8月,经罗明安等人批准,洞庭氮肥厂先后九次将7000万元的银行贷款违规转借给岳阳莱特实业有限公司使用,同时巴陵石油化工公司还为该公司的210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
对于罗明安的鼎力相助,肖某果然没有食言。“罗总,这是对你大力支持莱特公司的一点误餐补助。”1995年春节前,肖汉以拜年的名义来到罗明安家里,送上了一个厚厚的信封,内装现金3000元。罗明安象征性地客气了几句,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收了港币收美金 借女儿出国大肆受贿
1996年,由于公司机构改革,罗明安已经担任了洞庭氮肥厂厂长兼中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底,他到深圳参加中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某某曾是巴陵石化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通过多年努力,在罗明安的大力举荐之下,被安排到中芙石化有限公司工作,并被安排担任总经理。
得知罗明安要到深圳开会,何某某喜出望外,认为感谢罗明安的机会来了,他将罗明安在深圳的住处安排好,并提前一天赶到了罗明安住的酒店。“罗总,感谢你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关照,这是一点小意思,请您笑纳。”在酒店里,何某某将事先准备的3万元港币恭恭敬敬地递给了罗明安,以“感谢”他将自己由一名普通工人提拔到了中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位置。
罗明安见状,板着面孔说:“小何,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快收起钱。”见罗明安故作姿态,何某某灵机一动:“罗总,听说您女儿准备要出国留学了,这点钱就当是我给她的一点路费吧。”如此几翻“推脱”下来,罗明安笑吟吟地收下了这3万元港币。
案发后,检察人员追问罗明安受贿的3万港币的下落,罗明安说,他将这笔钱以女儿的名字存到了农业银行长沙城中支行,之后B股上市时,他吩咐妻子用这笔钱购买了人民币B种股票。
1998年,罗明安叫来肖某,长长地叹了口气说:“唉,眼看女儿就要出国留学了,可这钱还没有着落呢。”肖某一听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试探性地问道:“那还差多少钱呢?”
“先弄个几万吧。”罗明安随口说道。肖某以为罗明安说的是人民币,哪料到,罗明安接着说:“美元最好!”
1998年夏天,肖某将2万美元送到了罗明安家里,罗明安客套了几句后,将钱收下,再交给妻子为女儿交了学费。案发后,罗明安辩称,他并没有直接收受这2万美元。但在铁的事实面前,他又改口说,他确实是收了肖汉的红包,但到底是不是美元,具体情况有多少数额他不清楚。
2002年下半年,在已就任巴陵石油化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罗明安的帮助下,市岳城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陈某顺利承接了巴陵石油化工公司动力厂至鹰山社区的蒸气管线维修项目等工程。陈某提出,想买一台新车送给罗明安。一开始,罗明安并没有答应,但他转而又说:“女儿回来时我到机场去接都没有车。这样吧,车还是以你的名义买,我有事就向你借车用。”并且交给陈某3万元用于买车,陈某当即就明白了罗明安的意思。
2003年6月,陈某花20万元买了一台崭新的小轿车,交给罗明安使用,这样,直到2004年春节罗明安退休,才将小车交还给陈某。在此期间,这台小轿车基本上成了罗明安接送家人、私人出行的专车。陈某在接到车后,除了归还罗明安3万元外,另外还送给罗明安5万元,叫罗明安自己再买台车。
妻子儿女都不见 东窗事发无人亲近
2005年4月4日,罗明安东窗事发,被湖南省纪委“两规”。 同年6月8日,罗明安被岳阳市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第二天被刑事拘留,6月22日被正式逮捕。
见大势已去,罗明安长叹一声,只好在“两规”期间主动交代了肖某、陈某、何某某等向他行贿的事实,并且主动退出了30万元赃款。这些情节,为他争取到“自首”从轻处理。
由于罗明安“在检查机关立案侦查前主动向纪委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受贿金额在数十万元以上,但案发后退清了全部赃款,在庭审中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此,法院认为罗明安有“悔罪诚意”,可以从宽处罚。
2006年5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罗明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对罗明安受贿所得赃款共计26.6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已上缴)。
据悉,罗明安案发后,他的妻子、儿子都不知去向,至今下落不明。开庭当天,除了稀稀拉拉的十多名旁听人员外,罗明安的直系亲属无一人到庭旁听,其原公司职工大多对此表示冷淡。整个庭审过程中,罗明安显得十分孤立。
罗明安的住处离公司较远,因此,大部分邻居对他在公司的表现并不熟悉。在部分邻居的印象中,他是一位深居简出的朴素老人,大家只知道他交友十分谨慎,知心朋友并不多。“在我的印象中,罗明安经常穿着不高档的衣服,戴着一副金边眼镜,显得很有学问。”一位邻居说。
邻居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看似朴素的慈祥长者,却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贪官。“我真佩服他的伪装本领。”案发后,一位邻居感到相当惊讶,“想不到他也会受贿犯罪”。
在巴陵石化公司采访时,该公司的大部分员工对这位领导也“不熟悉”。一般工作人员对他的评价是“下属见他很难,他不是那种平易近人的领导”。
该公司一位中层干部说:“罗明安很少与我们这些中层干部面对面直接交流,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一位高高在上的领导。”曾经有一次,一位中层干部要向他汇报工作,结果找了他好几次,他要么不在办公室,要么就推说没时间。 几位在该公司工作了多年的基层老员工甚至声称,连与罗明安见面的机会都很少,“只是在开公司大会时见过他几面,他严肃地坐在主席台上作报告,显得那样遥不可及,那样陌生”。
对于罗明安受贿一事,接受记者采访的20多位员工都表示不知情,但并不表示惊讶,“这种领导,迟早有一天会出事的!”一位员工口气坚决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