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民一庭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再学习再讨论活动。讨论中,全庭同志认真学习了杨太平院长关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备受启发,联系民一庭的实际情况,畅谈了如何更好的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实践活动,并提出了应当在工作中树立大局观念,坚持三个面向。
受金融环境的影响,民一庭今年受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劳动争议案件以及房地产纠纷、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类型的案件增长明显。应当将树立大局观念落实在审判工作中,采取“放水养鱼”,而不是“竭泽而渔”,避免草率判决,力争多做调解,减少企业的动荡,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民一庭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对于“三农”案件,一是尽可能采取各种便民措施,把法律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即方便农民诉讼,又能起到教育普法的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庭指导工作,按照今年工作部署,实行了法庭指导日程安排、季度报表、改、发台帐的制度,确定了每个基层法院抽查两个法庭,旁听两场庭审,评查20个案件,召开2场基层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普通群众的座谈会的指导措施。三是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真心贴近群众。让群众感受到法官的亲和力。同时,在审判中又要坚持公正威严,保持判决的权威性。
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法官队伍中的一员,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用公正高效的审判、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