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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建犯故意杀人罪依法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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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蓓蓓  发布时间:2009-07-24 10:53:06 打印 字号: | |
  7月22日,岳阳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故意杀人犯刘国建押刑场执行枪决。

  刘国建,男,1983年1月29日出生于湖南省岳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广兴洲镇洪市村四组。

  2007年8月2日,在广东打工的刘国建因家人被邻居余开连(本案被害人)一家殴打,想到自己从小也经常被余家欺负,起念报复,在广东顺德市一地摊上购刀一把返回家中。8月5日17时许,刘国建将砍刀绑在腿上,用衣裤遮掩,来到余开连家。刘国建看见只有余开连的儿子余波涛一人在家,便上前打了其一耳光,并要其将余开连喊回来。18时30分左右,余波涛、余开连与刘国建在余家东边的路上相遇,余开连质问刘国建为何打余波涛,刘国建未作解释上前打了余开连一耳光,随后两人纠扭在一起。在纠扭过程中,余开连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打中刘国建左额部,刘国建即抽出随身携带的砍刀,朝余开连头、颈部各砍一刀,余波涛准备上前打刘国建,刘即返身追砍余波涛,朝余波涛后颈部、背部各砍一刀。此时,余开连手持木棒从后面朝刘国建背部打了一棒,刘国建又返身朝朝余开连胸、腹部连砍、捅数刀。余开连倒地后,余开连的岳母周佑秀(本案被害人)上来扯刘国建,刘又持刀对周佑秀的胸、腹部连拥数刀致其倒地,接着又持刀对周颈部砍了一刀。之后,刘国建开始追赶余波涛,对其右胸部猛刺一刀,余波涛被刺后跳入旁边一池塘内。刘国建听见周佑秀在向邻居呼救,便持刀返回周佑秀倒地处,朝周的颈部、胸、腹部连砍、拥数刀,然后又准备去砍掉入池塘的余波涛,被赶到现场的村民制止。刘国建杀人后在与父母道别时,被闻讯赶来的公安干警抓获。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喻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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