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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法院民事审判着力“优、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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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新德  发布时间:2009-08-05 15:08:21 打印 字号: | |
  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 汨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着力实现“优、和、利”,受到群众的好评,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在“优”上寻突破。今年来,汨罗法院领导、庭室负责人50余人次深入32家企业开展调研,印发联系卡50余张,以“绿色卡片”解业主之忧。对涉企案件做到“三优一缓”: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缓交诉讼费。帮企业解决纠纷案件82件,收回债权920余万元,执行积案15件,标的210万元。仅用一个星期时间,湖南长江铜业公司标的136万元案件达成还款协议,为湖南天惠铜业公司收回欠款47.5万元,为企业开通了“绿色通道”。抽派到工业园的中心工作队员,坚守企业,协调处理周边纠纷,为企业筑起一道“绿色篱笆”。

  在“和”上下功夫。用“案结事了”取代“结案了事”,把工作做到村组社区,做到群众中间,做到当事人心上。以看到得、听得懂、说得清、受得了的大众化方式,最大限度地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和谐共赢。1-6月,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53.5%,上诉率为5%,执行案件和解率达46%。如韩某与钟某离婚一案,矛盾尖锐,双方要死要活,办案人员十次组织双方及相关人员做工作,仅6月12日从上午9点一直调解到下午6点,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在“利”上求效果。组成巡回法庭开庭10多场次,开设远程立案、预约立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展假日办案活动,让当事人诉讼不误时。畅通信访渠道,实行案件质量承办人终身负责制,来信来访承办人、庭长、院长三级接访制,院领导实行轮流接访,共接待信访700余人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至6月底,为130余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1余万元,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7人次。
来源: 汨罗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黎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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