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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公审岳阳涉黑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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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 心  发布时间:2009-08-13 11:42:04 打印 字号: | |
  8月13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阮应良、谌建阳、李治国等22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窝藏罪等系列犯罪案。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由刑一庭庭长陈勇为审判长,副庭长戴斌、张伟良为成员的合议庭。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四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23名辩护人出庭辩护。210名群众参加了旁听。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阮应良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以亲属、宗亲、同乡关系为纽带和基础与被告人李治国、李中华、阮元良、李立新、阮爱平、阮伟其等30余人,在临湘市区、岳阳市云溪区等地大肆进行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1993年以来,为争夺地盘,被告人阮应良团伙与临湘当地以谌迎朝为首和以何正西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多次发生持械斗殴,组织逐步壮大。期间,以被告人谌建阳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也与阮应良团伙互相勾结,合二为一。被告人阮应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过程中,组织、领导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了巨大经济利益,至案发时,共聚敛了500多万元的资产。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为组织利益实施组织犯罪多起,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多名被害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被告人阮应良利用其人大代表的身份,拉拢国家工作人员,插手经济纠纷、强索高利贷债务,干预、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和企业生产,争夺、控制临湘、云溪等地的赌博、高利贷地下交易市场,并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江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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