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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小勇: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努力回应人民群众
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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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付小勇  发布时间:2009-08-17 16:03:4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三个至上”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成果,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作为进一步解决好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司法理念问题的有效载体,全面加强我院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和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公正与亲民,在实践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新期待。比如,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更为广泛的其他社会权利;不仅要求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还期待从根源上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法官是公正的、清廉的,还期待法官是和蔼的、亲民的等等。为此,我们要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层面上,着重研究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一、坚持正确方向,确保事业健康发展。

  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政治保证,是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我院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把增强党的观念、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作为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相统一,必须自觉把我院工作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必须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指导司法工作实践,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以科学发展统领法院工作大局,努力实现我院工作的与时俱进。一是争取党的领导,主动向区委、区人大请示报告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以及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定期寄送法院《工作简报》、《情况反映》,让区委、区人大及时了解掌握法院工作动态,经常邀请区委、区人大领导参加法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视察指导法院工作;二是把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依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服从区委工作总体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为区委中心工作服务,紧紧围绕区委“122”工作大局,切实为我区“新型产业聚集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旅游渡假区、秀美和谐新城区”的“四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四是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我们必须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必须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要不断开创我院工作新局面,还必须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两者统一”,为大局服务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发展;政法战线的全体同志,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职能定位和身份定位。然而,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受西方思潮和一些错误观念的影响,在一些法官中出现了模糊认识和片面作法。主要表现是,讲业务多,讲政治少;执法意识强,执政意识淡;片面强调审判的独立性而孤立办案,只重视办案的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审判工作与大局工作结合不紧。所以,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法官首先应该是政治工作者,然后才是法律工作者,同时还是社会工作者,就必须处理好捍卫与建设相统一,执法与执政相统一。我院必须高度重视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坚决反对片面强调“司法独立”,不考虑大局需要和群众意愿的孤立办案、机械执法的倾向,坚持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人民、保障发展作为法院根本职责,坚持把审判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大目标去定位,找准审判工作与大局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围绕全区的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依法妥善处理大批事关稳定、事关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案件,必须站在党的执政立场上,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去执法。

三、坚持“三性统一”,落实司法为民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最终要体现在各项审判工作上,体现在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处理上,就是要把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有机地统一起来。这是由我们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所决定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坚持“三性统一”,一方面要求我们在确定工作思路、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的过程中,必须以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为指导,符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根本利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和依法办事的原则,把满足大局需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判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力求做到全面统一。在工作实践中,特别是在一些具体案件的处理上,常常会遇到“三性”难以统一的问题,因为具体情况、具体案件往往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在每一个案件的审判执行中体现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是对法院工作和每一位法官提出的高标准和新要求。为实现司法的“三性”,我院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把理念端正。我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今年2月1日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读本。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东营中级人民法院和王瑛同志学习等主题实践活动。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召开了以“服务科学发展、自身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七.一”期间,邀请区纪委书记为干警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全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加强业务建设,把法律学精。认真组织法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举办专题讲座和研讨会,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召开民事审判工作讲评会,邀请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公开评议;组织书记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庭审记录、裁判文书制作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提高书记员的基本技能;组织庭审观摩,邀请上级法院业务庭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庭评庭,促进庭审水平的提高;着力打造“培育精明法官、办理精品案件、实行精细管理”的“三精工程”,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创优争先氛围。三是落实司法为民,让人民满意。我院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认真做好立案信访工作,擦亮立案信访文明窗口,畅通诉讼渠道,为群众提供简便、快捷、热情的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缓、减、免措施,今年上半年共减、缓诉讼、执行费30多万元。组织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就地调判,方便群众诉讼。开展“法官下基层”司法亲民活动,法官走出机关,走向基层,送法下乡、带案下访。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地方群众和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教育宣传授课、回访案件等形式,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上半年省综治委组织的全省政法干警形象民意调查中,我院跃居全省基层法院第5名。

四、坚持“三效”统一,让党委和人民满意

  从本质上来说,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价值取向和执法标准问题。这一标准的提出,必将对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导向和评价产生重大影响。贯彻“三效统一”要求,一是必须从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和改革入手,探索建立能够体现这一要求的管理规范和考评标准,引导审判执行工作向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方向和目标发展。今年,我院在推进“三精工程”活动中,高度重视精品案件的办理,精品案件实际上就是“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效高度统一的案件,只有办出这样的案件,才能体现出法官的素质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司法绩效考评体系,在注重案件法律效果的基础上,细化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考核内容,特别是针对引发涉诉信访,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制定了涉诉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对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主观上存在过错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尤其是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处理上,善于把握政策、法律的精神,善于平衡利益、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找出符合“三效统一”要求的最佳方案,多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力求解决实际问题,取得良好效果。这实际上是对法官能力和作风的要求,要做到“三效统一”,就必须具备新时期人民法官应有的能力,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王俊胜院长对人民法官提出的“五种司法能力”,即: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具备了这几种能力,我们才能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的精神,才能平衡好各种利益、协调好各种关系,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最佳结合点。我们所办理的个案,都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下进行的,缺乏对案件涉及社会情况的了解,缺乏对案件及人员的了解,就不可能全面收集、判别、认定事实和证据。要做到三效统一,我们法官必须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坐堂办案”、机械办案、凭经验办案、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就办不出“三效统一”的案件。因此,我们要立足本职工作干实事,多谋划一些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多总结一些能够破解难题的新办法。当前,就是要大力倡导马锡五审判方式,真正把马锡五审判方式应用到审判执行当中,发挥情感优势、方法优势和群众优势,放下法官架子,深入群众中间,与当事人面对面,与群众近距离接触、调查情况,就地妥善处理邻里矛盾。要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多做增进和谐、维护稳定的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多与外界交流、沟通,广开言路,了解民意,改进工作,务实创新,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来源:君山法院
责任编辑:君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付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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