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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区法院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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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练军  发布时间:2009-08-25 17:25:4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度,8月23日(星期天下午),楼区法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专题研究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传达学习了有关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文件精神,周声波院长对该项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通过加强组织协调,整合执行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战。

  会上,周声波院长指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党中央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执行难问题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此,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最高院、省院、市中院都高度重视,层层召开会议对此项活动做出安排部署,并对执行积案进行了摸底分析。通过前阶段的工作,我院已执结旧存积案70件。但从统计数据看,我院历年积压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还有1500余件,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对此,全院干警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措施上要狠抓落实,行动上要全力突破,全员参与、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攻艰克难,使我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周声波院长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认真部署、认真安排。清积工作要以执行局为主体,上下联动,配合到位。在清案期间,院领导与执行局上下联动,其他庭、室全力服从活动的统一安排,并从城陵矶法庭、吕仙庭法庭、法警局抽调干警3人,从全院临聘人员当中抽调5人到执行局,全面配合执行清积工作,全院干警均要做到随叫随到,积极配合,真正形成全院一盘棋、全员齐参与的良好执行局面。清积工作要严格落实“四查”的规定。在本月底前,要完成对被执行人四个方面的仔细查询。即到银行查询是否有存款、到房产部门查询是否有房产、到工商部门查询是否有股权登记、到车管部门查询是否有车辆。对查询的结果,要求被查询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清积工作要举全院之力,充分支持,保障到位。对于执行所需经费,优先保障,在执行局已有车辆的基础上,为清积工作配备1辆工作车,如执行需要,全院所有车辆要做到随叫随到,确保不错过一次执行机会,集中财力、人力、物力打好清积攻坚战。清积工作要分案到人,责任到人,做到时间和任务相适应。成立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贺湘平、万文华为副组长,执行局、法庭、法警局负责人为成员,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将所有积案,由分管副院长牵头负责,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实行分管领导、局长和庭长包案,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清理执行积案领导责任制、执行责任制、执行人责任制。二是要苦干加巧干,最大限度地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时间紧,任务重,清积工作要讲求科学安排,防止打乱仗。对查实,确认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裁定中止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过程当中,要做到程序手续齐全,合法。与此同时,要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讲清楚事实和道理,防止申请执行人作出过激的举动,并告之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可立即恢复执行。要向申请执行人公开我们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经过,公开调查过程和结果,做到查准查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申请人对无财产认定有异议的,执行裁判庭要及时组织听证。清积工作要建立台帐,一案一登记,要资料手续齐全,执行程序规范合法。三是要强化清积工作宣传,与新闻媒体联系,打好执行清积的舆论战。对这次清理积案活动,办公室、政治处等综合部门,必须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积极报道重大执行活动和典型案例,将我院执行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对特殊主体的案件,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或者抗拒执行的予以公开曝光。总之,要通过强大的舆论和宣传,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是一次保障他们权益的正义之战,最大限度地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形成强大的震慑威势,使被执行人认清形势,督促他们自动履行。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胡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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