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玉和与副局长杨丰对岳阳县、云溪区法院执行清积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周局长一行听取了基层法院清积情况的汇报,传达了省高院检查组对我市执行清积检查情况,对执行清积提出了要求。
两个法院领导表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人力、物力和装备,充分发挥法院院长第一责任人和执行局长直接责任人的作用,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四查”和“七个一批”的要求,实行“五定一包”的责任制。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逐案调查逐案研究。周局长和杨副局长对基层法院重点疑难执行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案件执行思路和方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基层法院执行局强化了执行责任制。岳阳县法院执行局8名干警签订了执行清积责任状;云溪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11名干警签订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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