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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执行局:下大力狠抓金融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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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 明  发布时间:2009-09-07 11:20:03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中院执行局把2135万元的电汇单交给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巴陵支行时,该行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这钱收回来真不容易!谢谢你们,谢谢法院!”一起长达7年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的涉金融侵权纠纷终于得到执结,为我市金融系统挽回了损失。

  2009年8月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再审判决,判决华夏银行并北京东四支行返还农业银行岳阳巴陵支行本金及利息2135万元,巴陵农行申请了再次执行,中院执行局立即启动了执行程序,指定由副局长付胜芳负责案件执行。办案组认真分析案情,研究了执行方案,及时奔赴并北京开展执行,在调查中发现华夏银行东四支行两个账户均无现金,办案组立即找到东四支行的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分行,抱定不执结到位绝不返回的决心,通过多次做工作讲道理,华夏银行北京分行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款额。为了防止出现异常,办案组加强了督促力度,催促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尽快付款,直到拿到了电汇单才放心。

  中院执行局加紧了执行积案的清理,同时也加强了新收执行案件的执结。今年以来,执结新收案件79件,执行标的36201万元。
来源: 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曹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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