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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法院 :“四项”措施强化清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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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敏  发布时间:2009-09-11 09:09:15 打印 字号: | |
  第二阶段清案工作开展以来,华容法院全力以赴,穷尽执行措施,四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清案目标任务。

  一是整合资源,强化协作。举全院之力,集中优势资源全力攻坚。制定了以执行局为清案主力,全院各部门共同参与清理的制度。全院各部门所有干警投身到清理积案工作中去,人人都是清案主力,休息日全员加班加点,全力投入新一轮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同时,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全面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二是穷尽措施,全力攻坚。把清查出的468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逐案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一个案件分别制定执行方案,穷尽所有财产调查手段、执行措施。同时要求承办人严格制作案件阅卷笔录和执行日志,每案必留“痕迹”。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以撤回申请、执行和解及终结执行程序等方式结案。

  三是源头预防,长效治理。建立健全审执一体机制,立案时及时送达窗口部门服务跟踪表、判后答疑办理情况反馈表、审执部门服务态度跟踪表和同步释法情况反馈表,切实做好诉讼保全、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执行积案的产生。

  四是严格责任,务求实效。强化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重点案件由领导包案执行”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第二阶段清案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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