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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歹念入室行窃 被判刑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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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敏  发布时间:2009-09-15 10:54: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09年7月3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刘某在华容县治河渡镇黄蓬村2组逗留,见村民蔡某家一楼没有人,便顿生歹念,推开一楼房门进入二楼房间,趁蔡某及家人熟睡之机盗走现金6850元和诺基亚手机一部(鉴定价值1035元)。后被告人刘某逃至潘华公路时被闻讯追赶的群众抓获。

  华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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