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屈原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暨审判执行联络员工作会议。会上,4名乡镇人民调解员被聘为审判执行联络员,由此,屈原法院审判执行联络员已增至10名。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易灿军同志主持,区政法委、综治委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人民陪审员代表应邀参加,党组书记、院长易鹏飞同志作重要讲话。他说,此次会议酝酿已久,在最高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出台之际召开更具有现实意义。他希望各位司法所长和审判执行联络员能与法院加强联系,互相勾通,全力做好委托调解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还下发了《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规定》,就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工作作了具体、专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