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3日上午10时,伴随着吊车的轰鸣声,湘阴法院依法对一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成品油业务的私人加油站进行了拆除。
被执行人谢某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湘阴县湘滨镇双塘村的居民聚居区设立一加油站,旁边是该村拥有300多名师生的中心小学,而且其储油罐就在露天摆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湘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于2009年9月22日上午10点向法院提出依法强制拆除的申请。湘阴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后,立即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研究,认为该油站系非法经营,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应依法强制拆除。当天下午该庭法官就向被执行人谢某送达了强制拆除的法律文书。第二天上午10点,该庭聘请相关技术人员,清空了该油站剩余的6吨成品油,拆除了加油机等设备,吊移了油罐,安全隐患彻底排除,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