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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健全五种机制 严格审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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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伉宗  发布时间:2009-11-03 09:36:11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把严格审限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一环,快审、快结、快执,已成为全体法官的自觉行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的维护,“迟来的公正”得到了有效遏制。市中院、平江县法院、君山区法院等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经验。今刊出平江县法院的做法,以期在今后的审判管理中有所裨益。

  平江县人民法院在严抓审限管理工作中注重健全“五种机制”,即责任细化制、审限跟踪制、通报预警制、延期审核制、考核奖惩制,规范案件审限管理,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近三年来没有一件超审限案件。今年元至10月,该院共收各类案件2614件,其中诉讼案件1790件,执行案件824件。共结案2565件,其中诉讼结案1752件,执行结案813件,结案率为98.13%,平均审理天数28天。未结49件案件,亦无超审限情形,实现了审判效率的良性循环,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管理职责,确保责任落实

  在审限管理方面,该院详细规定了庭长、承办人、内勤、立案庭的管理职责。立案人员在接到当事人的诉状后,先征当事人是否同意立案调解,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立案当日交业务庭,立案调解案件需在七日内结案,调解不成的即日转业务庭审理。庭室内勤负责将立案庭转来的案件进行登记,由庭长分流转交承办人,同时由内勤负责将立案庭转来的案件进行登记,由庭长分流转交承办人,同时由内勤负责在每起案件审限届满十日前向庭长汇报,庭长负责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结案,确保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位。

  二、实行流程监督,狠抓审限跟踪

  为了提高案件审理效率,该院坚持实行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建立了以内勤、庭长、分管院长和审管办、立案庭为对应点的审限监督网,以促进法官增强效率意识、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出现。规定了立案、移送、分案、审理、合议、文书制作、核稿、签发、打印、送达等不同环节的时限,由各环节经办人签名,一环扣一环,环环有监督。当事人来立案时,随案发放《审限监督卡》,给承办人下发《审限提示卡》。审限届满十日前,由立案庭的业务庭发放《审限催办函》同时,每季度进行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各环节超过法定期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通报讲评,使案件进展各阶段的跟踪监督落到实处。

  三、明确临界标准,实行预警通报

  为有效防止超审限案件,该院明确了案件的临界标准,规定凡在法定审限届满15天尚来结案的为临界预警标准。对各业务庭审结案件情况,由审管办每季在《审判管理简报》中进行排序通报,对临近审限未结案的案件,由院督查室进行督查,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下达《临界审限督办令》,及时提醒、催办并予以预警将办通报。

  四、加强审限管理,严格审限延期

  为防止人为超审限,该院实行审限动态跟踪的强势管理,经常开展案件的专项检查,切实做到审批手续齐全,操作程序规范。凡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确因法定事由不能如期办结需延期的,必须按程序在审限到期前10日填写《延期审理申请表》,同时书面详述延期审理的事实和理由,由庭长严格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查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延长审限手续,超审限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运用考研结果,兑现奖惩考核

  为了激发法官的司法能动性和创造性。该院把审限内结案数和平均审理周期作为法官审判业绩的主要指标,列入目标管理考评,并将此作为法官司法效能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无故施延办案时间的有关责任人员的评先、评优和晋级、升职实行“一票否决”,对超法定审限责任人一律按《有错无为问责办法》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真正体现业绩考评监督成效。

  目前,全院干警用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理念不断增强,全院上下快办案、办好案的审限意识已成风尚。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王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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