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1898—1962),本名马文章,字锡五,陕西省保安(现为志丹)县人,人们亲切地叫他马专员、马青天。他长期从事人民司法工作,在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经常携案卷下乡,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实行审判和调解相结合;反对主观主义的审判作风,坚持法律原则,忠于事实真相。他因执法严正、刚宜不阿而深受人民群众欢迎,他的审判方式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近日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热播的电视连续剧《苍天》,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锡五的事迹拍摄的。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有三:(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查明案情;(2)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步骤也有三:查明案件事实、听取群众意见形成解决方案、说服当事人接受。
马锡五办理的经典案例有“陇东平暴案”、“刘巧儿婚姻案”、“李寡妇改嫁案”等等。其中, 刘巧儿婚姻纠纷一案被称为“近代八大奇案之一。”
1938年,华池县封家园子村有个女青年叫封芝琴,经其父封颜贵包办而与张金才之于张柏儿订婚。1942年5月,封颜贵为多索聘礼,一方面教唆女儿以“婚姻自主”为借口、要求与张解除婚约;另一方面又将女儿高价出卖给庆阳县朱孝昌为妻。封芝琴与张柏儿在一次偶遇中,表示自愿结为夫妻,并暗中通知了张家。张金才遂召集亲属20余人,深夜持棍棒闯人封家,将封芝琴抢去。封颜贵以张家“抢亲”为罪名将其告县司法处。县司法不经调查研究,冒下判决;判决张金才徒刑6个月,封芝琴与张柏儿婚姻无效;但对封颜贵屡次出卖女儿的不法行为却不予追究。对此,当事人不服,群众不满意。适逢马锡伍来华池巡视工作,封芝琴拦路告状。马锡五亲赴封家园子,深入调查了解,还征求封芝琴对婚姻的意见。在弄清全部案情的基础上,就地公开审理,最后作出判决,依法撤销华池县司法处的判决;封、张双方同意结婚,其婚姻有效;张金才黑夜抢亲,扰乱治安,判处短期徒刑;封颜贵多次出卖女儿,违反政府法令,判处劳役,以示惩戒。对这个判决,群众认为合情合理,受罚者甘心服罪,一对青年人更是欢天喜地,结成了美满夫妻。《解放日报)为此发表社论,评述了马锡伍审判方式的特点,认为这是边区司法战线上的伟大创举。后来,边区文艺工作者以此为素材,编写了鼓词《刘巧儿团圆》和剧本《刘巧儿告状》,以后这一故事又被改编为著名的评剧《刘巧儿》。
马锡五是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人之一,是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的亲密战友。马锡五自己曾常说“三个农民佬,胜过地方官”。董必武在悼马锡五时评价到“民刑案理三千卷,风雨同舟十二年”。毛主席在延安专门接见马锡五时就亲自题词“一刻也不要脱离群众”。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最近的讲话中,多次指出在科学发展的新形势下,重新提倡马锡五的审判方式,弘扬延安时期创立的执法为民的光荣传统,对依法治国、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天,在“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主题活动中,我们法官办案更应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民利民使民”的基本精神,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依法让法律事实最大程度的去接近案件的客观事、实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
马锡五同志离开我们已经40多年了,但他的事迹、他的品格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