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掠影
岳阳中院公审苏通华等10名涉嫌拐卖人口案
分享到:
作者:江 心  发布时间:2009-11-10 16:06:36 打印 字号: | |
  11月10日,震惊岳阳,影响全国的苏通华等10人涉嫌拐卖人口案在岳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纭彼孀派笈谐しù傅那孟欤 9时,法警将苏通华、吕长彬、刘文富、连文亲、张桂英、苏通林、杨胜林、许姣、彭乾有、林玉环等10名涉嫌拐卖人口的被告人押上岳阳中院审判庭。

  岳阳市检察院书指控: 2008年8月,苏通华因经济困难,便萌生了拐卖儿童的想法。同年9月至12月,苏通华伙同吕长彬窜至岳阳市岳阳楼区滨湖村、延寿村、郭镇等地,共偷抢2至3岁幼童4名,其中,遗弃幼童1名,贩卖幼童3名,非法获利8万余元。在贩卖过程中,刘文富、连文亲、张桂英、苏通林、杨胜林、许姣、林玉环等人积极为其提供帮助、介绍买家,其中刘文富、连文亲、张桂英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如,2008年12月14日中午,苏通华、吕长彬驾驶摩托车窜至岳阳市岳阳楼区滨湖村杨家组朱远霞家门前,发现有两名幼童在地坪前玩耍,苏通华即下车抱起年龄较小的幼童刘明宇(男,2005年11月2日出生)坐上摩托车,吕长彬立即驾驶的摩托车逃离现场。后两人携带刘明宇经湖北监利到达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在苏通会及刘文富、林玉环的帮助下,以4000元的价格将刘明宇贩卖给了曾敬标收养,赃款被苏通华、吕长彬、刘文富三人分赃。

  法庭经过7个小时的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苏通华、吕长彬等对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述和辩解,并作最后陈述,法庭查明了事实,将择日宣判。
来源: 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江 心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