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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晴晓: 创建学习型法院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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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汨罗法院 党组书记 院长聂晴晓  发布时间:2009-11-23 09:04:50 打印 字号: | |
  年初汨罗法院党组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抓好两项学习,完善三项管理, 取得三个变化”的工作思路,明确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汨罗法院现有百多名干警,主要有四部分人组成:一是政法院校的毕业生;二是复转军人;三是通过社会招干考入法院的人员;四是从企事业、乡镇及机关等单位调入。从全院来看,后三部分人的数量远远超过第一部分;所从事的岗位和职务来分,后三部分人占中层骨干比例高于第一部分人。面对队伍文化水平和素质上的参差不齐,为避免人才断层等问题,要从根本上提高法官素质,满足人民的新期盼、新要求,真正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只有学习是唯一出路。以创建学习型法院建设为载体,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了浓郁的学习氛围,提高了法院群体素质,促进法官由实践型、经验型向专家型、精英型、学者型转变,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树立正确学习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

  随着审判领域的不断拓展,新型案件类型的不断出现,法官不能停留在现有的学历水平和专业知识上,每个法官都面临着不得不学习的压力与挑战。现代司法理念要求法官做到“三能”:即坐上法台能审案、走上讲台能授课、坐上案台能调研。创建学习型法院,首要的任务就是通过舆论宣传和教育活动,在全院确立积极的学习理念,使学习成为工作和生活的第一需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一是树立“学习为首要任务”的理念。学习是工作的基础,是前进的动力,只有树立起“学习为首要任务”的理念,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意识,才能为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让有限的人力资源尽可能发挥最大的效能。学习教育经常化,我们提倡自学,鼓励自学。及时学习法律和政策,不断更新知识,充实自己,适应新的审判工作需要。

  二是树立“天天学习”的理念。当今法官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新要求,社会对法官素质极高的期望值,要求法官除了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精湛的审判技能和丰富的司法经验,还需具备作为知识底蕴的历史、哲学、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还需具备对社会现实和发展趋势敏锐的洞察力。只有时时学习,“活到老、学到老”,终身接受教育,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获得不断进步的空间。

  三是树立“处处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使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才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才能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才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证据审查判断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不断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是树立“团体学习”的理念。把个人基础上的学习上升为集体的学习,通过集体的学习与交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凝聚集体的力量,形成以多信息、多思考为基础的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各单位每周要拿出半天为学习时间,共同学习政治、业务和上级有关精神,同时,根据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人员不同工作职能进行分类学习,进行有组织、分层次学习,努力构建专业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的长期学习体系。

  五是树立“领导带头学习”的理念。院领导班子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人人写出了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不是简单地查摆列举现象,而是从思想根源进行挖掘和疏理,抓住问题的症结,解剖自己,分析他人,共同提高。班子成员之间,院领导和中层骨干之间互相交流思想,查找出在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增强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忧患意识。院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习,通过深学政治理论,精学审判业务,勤学修身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协调各方、解决矛盾的能力,以适应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迫切需要。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以对审判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以实际行动带动全院干警学习,在全院上下形成学习的风气、研究的风气、探索的风气、实践的风气。

  (二)丰富学习载体,搭建生动的学习平台

  我院在办公大楼、审判庭设计制作名人名言50余条,陶冶法官职业操守,形成积极的工作环境;积极购买与审判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书籍5000余册,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各庭室结合工作特点和人员状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

  一是以评促学。召开案例讨论专题讨论会,发改案件做到件件经过审判委员会评析和论责,专门安排两名资深法官日常性评查每一份判决书,评查六类重点案件,定期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讲评到案到人。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析制度,评查中心根据审判实际,对新型、疑难案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讨分析会,剖析争议焦点,分析证据效力,研究法律适用,促进了审判人员相互间的学习交流。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讲评,将优秀法律文书在《汨罗法院网》和《法苑》上登载。

  二是以考促学。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每年开展一次书记员技能竞赛,对书记员电脑水平、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业务能力进行考核。对法官则分民事、刑事、行政各线分别进行业务知识考试,以上评比纳入年终对干警的司法绩效考评,以提高了全院干警增强自身技能、素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以赛促学,通过组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庭审观摩评议12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当场进行评比,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调解能手、办案能手评比,调动全院干警的学习积极性。

  四是以训促学。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认真组织收看业务知识视频讲座,积极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定期组织本院业务骨干进行审判实务专题讲座,切实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业务讲座,拓宽干警视野,提高理论水平,通过一系列措施,法官业务知识结构及时得到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

  五是以研促学。把调研与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审判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把工作实践积极转化为调研成果。学术研讨来源于审判,既高于审判,又指导审判,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判活动。通过每年一次的学术研讨会,可以大兴学术研讨之风,最终形成学风浓、正气盛、事业兴的良好局面。上半年,向中院《法官论坛》推荐了8篇高质量案例评析和理论研讨文章。有5篇已被采用。

  六是以典型促学。我们注重培养、发现和选拔学习典型,积累、总结和推广典型学习经验,以先进标杆的示范作用,带动大家争学、抢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切实推动全院干警执法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提高。开展向身边的典型全国刑事审判先进个人许泽平、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严自凡的学习活动,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造就更多的先进模范人物。切实提高法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以深化培训体系为基础,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

  1、完善岗位培训体系。结合法官管理体制改革和上级法院的培训安排,年初制订了本院的岗位培训计划,建立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政后勤人员的岗位分类培训体系,从立案接待文明用语到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规则,从书记员庭审笔录水平到法官文书制作水平,从法警的体能素质到其他人员的电脑操作技能,全院每个岗位、每个人的业务素质培训都纳入全院的培训方案,并落实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确保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

  2、深化学历提升。在法官已普遍参加专升本学习的情况下,组织深层次的学历教育,建立和完善在职深造机制,对于攻读高层次学历的法官,每人每年学费补贴70%、学习时间予以支持和保障,适度调高学历提升的奖励措施,尽量为法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确保他们在知识体系上获得深层次的提高。对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干警提供更多的优惠条件,参考人员均可获得离岗两个月的学习时间,为考试顺利通过打下坚实的基础。凡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每人奖励1000元,并在年终评先评优方面予以考虑。干警的学习主动性进一步增加,青年干警均踊跃报名参考。

  (四)以强化考核为动力,健全促学的配套机制。

  1、健全用人机制。明确将法官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由此来增强法官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引导法官通过学习提高素质,迎接挑战。创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目的就是为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人才支持。为此,要在全院上下形成一个“强政治、重业务、尊人才”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更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要制定和完善一整套的用人制度,坚决打破暗箱操作、论资排辈等选人的陈规陋习,建立竞争择优机制,加速人才新陈代谢,以公开的办法、民主的形式,把那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遴选出来,宣传出去,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当其用,着力培育选贤任能的用人环境

  2、健全激励机制。对于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对于取得高学历、高学位的,开展调研工作取得成就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树立学习的榜样,让大家学有所比、学有所赶、学有所超,激发法官崇尚知识、追求知识的热情。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建立学习奖励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建设学习型法院的活动、表彰先进和学习平台建设,为建设学习型法院提供充实的经费保证。可对参加各类国民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报销部分学费;对外出学习、考试的人员进行补助;对参加学习、考试的办案人员减少一定比例的办案任务。

  3、健全竞争机制。明确将法官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由此来增强法官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引导法官通过学习提高素质,迎接挑战。创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目的就是为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人才支持。为此,在全院上下形成一个“强政治、重业务、尊人才”的良好氛围,制定和完善一整套的用人制度,坚决打破暗箱操作、论资排辈等选人的陈规陋习,建立竞争择优机制,加速人才新陈代谢,以公开的办法、民主的形式,把那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遴选出来,宣传出去,真正做到人尽其才。

  4、健全完善网络资源共享机制。要搞好法院资料室的建设,建立图书资料资源的共享体制,促进合理利用,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大力加强网络建设,实现网上资源共享,开展网上学习交流,优秀裁判文书、调研论文公示,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建设学习型法院中的作用。

   5、健全督察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庭室部门学习制度的制定、执行,开展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等,不定时组织检查、监督、指导整改。下发主要学习内容提纲,组织考试和抽查,推进活动的扎实开展。每次学习都安排专人记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习记录,将情况及时通报。

  抓学习、强素质是提高效率、确保公正的必由之路。建设学习型法院是一个新生事物,它孕育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它才刚刚起步,有待于我们不断地去探索,去创造。
来源: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汨罗法院 党组书记 院长聂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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