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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情,偷盗钱财必受惩;法官有爱,延伸职能救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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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锋玉  发布时间:2009-12-01 15:04:35 打印 字号: | |
  11月21日上午,平江县人民法院两位法官驱车来到平江县看守所,将服刑期满的少年伍阳春接出来,送到平江县救助管理站。两位法官再三叮嘱伍阳春今后好好做人,伍阳春噙着眼泪点头答应:“我一定记住法官的嘱咐,自己养活自己,好好做人!”看着伍阳春今后有了着落,两位法官才放下了心里的石头。

  四个多月前,17岁的广东少年伍阳春来平江寻亲未果,被好心村民余某收留。9月21日晚,伍阳春趁余某熟睡,将其藏在枕头下的1092元现金盗走,余某发现后当即追赶,将其抓获后扭送到公安机关。11月10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伍阳春拘役两个月。案件告结,可法官心里却很沉重:伍阳春未成年,又是外地人,加之亲人又联系不上,刑满释放后如果任其流浪,可能又会出现类似问题。于是,两位法官到看守所看望伍阳春,与其谈心、交朋友,讲做人的道理,而且跟平江县救助管理站取得联系,救助管理站答应将伍阳春安全送至家乡,才有了本文开头一幕。

  一直以来,平江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审判中和审判后贯穿帮教措施,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服刑期间进行回访、考察,刑满后,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许多未成年人浪子回头,以全新的面貌投入社会。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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