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掠影
执结积案96.9% 执行标的6.5余亿元
全市法院执行“清积”成效显著
分享到:
作者:江 心  发布时间:2009-12-11 09:25:48 打印 字号: | |
  “截止11月底,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共清理执行积案9333件,执结9033件,执结率96.9%,执行标的65197万元;建立救助基金和解决救助经费180万元,已救助66案,发放救助资金90.5万元;涉执案件上访率下降了60%。”这是从12月10日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检查汇报会上传来的消息。

  近年来,为解决“执行难”,全市两级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会网络协助执行制度、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和特困主体执行救助办法,并将执行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考评,把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8年11月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中院先后5次召开工作碰头会、交账会、检查评比会等;各县区人民法院积极行动,共召开清积动员会、联系会36次,全面部署执行清积工作;市政法委和中院还4次派出督导组下各县区,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掀起了新一轮清积工作高潮。

  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法院清积工作,亲自督办和协调了一大批案件,效果显著。市委书记易炼红亲自协调的何楚柏申请执行案,何要求撤除相邻违法建筑的执行请求因历史原因长达9年不能实现,何为此上访不止。易书记亲自召集市政法委正、副书记、中院正、副院长、岳阳楼区区委书记、区长和当地办事处同志,两次召开协调会,终于圆满执结该案。市长黄兰香针对岳阳楚南非法集资案中岳阳市经编厂上百名职工的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情况,协调市中院、岳阳楼区法院和国土、建设等部门,变现120余万元,执结了这起涉及群体闹事的重大案件。

  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 全市法院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对所有积案实行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把所有积案包案到人,并由执行干警签订责任状;扎实推进“五个一”活动,组织了一次集中联动拍卖、一次集中执行兑现、一次集中联动制裁、一次集中打击犯罪、一次集中宣传报道活动。为全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法院干警深入工商、国土、房产、车管、银行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和车辆等情况,共调取查询结果1705份,3751份,并对查寻财产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全市法院将16起案件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6家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共成交34笔拍卖变现1.5亿元;选择25件典型案件,将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在岳阳晚报、电视台公示,同时对被执行人财产和高消费行为,面向社会悬赏举报执行;组织举行了全市10家法院参加的集中执行兑现大会,兑现85件执行案件执行款1.02亿元;以集中通告的形式;印制了500份通告发至县区各单位及乡镇。

  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检查组组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石民生一行6人在岳阳法院采取抽查案件、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法院“清积”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建安、中院院长杨太平、副院长李杜芳、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玉和参加了汇报会。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江 心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