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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三精工程” 为人民司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09年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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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 心  发布时间:2009-12-31 08:48:52 打印 字号: | |
  2009年,中院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队伍形象社会公众测评”中,排名全省法院第三;在全省法院司法绩效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二,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案件息诉率、进京到省上访率等三大反映案件质量的指标均位列全省法院前列。继年初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后,最近又被省高院推荐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人民法院报头版以《洞庭湖畔涌动司法为民潮》为题对中院工作进行了推介。中院工作有四大特点: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确立了“公正与亲民”工作主题,明确把“党委满意、人民满意”作为工作要求,把“凡是社会效果不好的案件就不是好案件”作为检验尺度,把“一切服务审判、一切服从审判”作为基本保证,不断查找法院自身发展中的不足,从队伍建设、案件质量和物质保障方面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中院全年无一人因执法不廉受到责任追究,审监庭庭长刘其盛同志被评选为全省“十杰政法干警”。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惩黑恶团伙。如临湘阮应良等22人涉黑团伙被处以重刑,其中2人一审被依法判处死刑;震惊岳阳、影响全国的苏通华等10人拐卖儿童团伙依法被严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惩职务犯罪。市政协原副主席瞿松柏、市城管局原局长李耀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耀华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市委重大经济决策部署,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理,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纷争,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实现便民利民和依法纠错。中院全年受2011案件,办结1897件,结案率94.3%。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以执行清积为契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裁判所确认的权益。中院成立了执行联动指挥中心,制定了执行联动指挥中心工作规则。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全面清理,摸清底子;穷尽措施,处理到位。截止11月底,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共清理执行积案9333件,执结9033件,执结率96.9%,执行标的65197万元;建立救助基金和解决救助经费180万元,已救助66案,发放救助资金90.5万元;涉执案件上访率下降了60%。

  四是坚持监督制约,以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为助力,保障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中院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报告制度,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健全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机制,通过邀请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反馈整改措施以及个别走访等加强了沟通。同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制定了《非职务行为插手过问案件处理办法》和《岳阳市法检两院联席会议制度》、《岳阳市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使全市法院工作在全面有效的监督下健康发展。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江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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