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5日,经过湘阴法院不分昼夜的工作,一起长期上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原告王亚东、王嘉慧、梁召贤、刘桂桩等四人诉被告陈华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戴建仁无证驾驶被告陈华的小车翻滚后,造成梁美花等三人和四人受伤。案件起诉后,四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3413.05元,死者梁美花的母亲刘桂桩经常到县委、政府上访,而被告陈华辩称戴建仁是从其手中把车钥匙抢走的,他不应承担责任。双方为此争执不断。为了化解矛盾,湘阴法院干警不分昼夜,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村支书和当事人双方亲属,多次做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赔付20000元,四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成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