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君山法院试行案件质量审查制度,即成立案件质量审查小组,由5名资深法官组成。对拟判决的案件提出审查意见供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参考。这项制度试行一年来,案件质量稳步提高,案件调解率达到53.33%,服判息诉率98.51%,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2和3个百分点,并实现连续14个月无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的新纪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颁布后,该院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根据规定第七条,完善案件质量指导小组机构的设置,确定指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1、院长指令讨论案件,并将讨论情况向院长报告;2、分管院领导提请院长批准讨论案件,并将讨论情况反馈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3、院长、副院长、庭长根据案情需要,应当参加合议庭对案件的研究;4、负责裁判文书质量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