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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法官”事迹感人 人民法官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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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 心  发布时间:2010-02-23 10:41:19 打印 字号: | |
  • “十佳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会场
  • “十佳法官”临湘市人民法院方美玉
  • “十佳法官”岳阳县人民法院易斌
  • 干警们听“十佳法官”先进事迹报告
  2月23日,岳阳市第二届“十佳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岳阳中院多功能会议室隆重举行,县[市]、区两级法院1000余名干警聆听了事迹报告会。报告会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松林主持。

  近年来,岳阳法院队伍中涌现出了一批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他们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普遍赞誉,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报告会上作事迹宣讲的“十佳法官”是: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廖理,平江县人民法院李完武,云溪区人民法院王继华,临湘市人民法院方美玉,岳阳县人民法院易斌,平江县人民法院王伉宗,市中级人民法院贾小弟。他们中,有刚直不阿、秉公执法,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刑事法官;有辨法析理、能调善断、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民事法官;还有扎根法庭、司法为民、不辞辛劳、走村进户开展巡回审判的乡村法官.他们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会上,陈松林主任说,在全国法院系统迅速掀起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的高潮的同时,岳阳中院组织“十佳法官”宣讲的目的在于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进而在全市法院系统迅速兴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陈松林主任号召全市法院干警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始终把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放在心中;学习他们始终把实现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目标追求;学习他们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学习他们在平凡而神圣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做一个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做一个司法为民的好法官,做一个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好法官,为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做出贡献。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江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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