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法院出台司法绩效新举措
作者:叶文霞、徐牧 发布时间:2010-03-03 14: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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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法院坚持以“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为审判目标,坚持以“党委满意、人民满意”为工作要求,坚持以“凡是社会效果不好的案件不是好案件”为检验尺度,根据省、市法院司法绩效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在2008年和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湘阴县人民法院司法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该办法针对业务庭室和行政科室的不同工作分工,分六篇三十二条对各庭室和个人进行了更为详尽、更为科学的量化管理,力争使该院司法绩效水平达到全省优秀法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