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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法院健全“六项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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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0-03-15 09:50:06 打印 字号: | |
  汨罗市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健全“六项机制”,加强与汨罗人大代表联络并自觉接受监督,以促进工作的开展,2009年人大会期间,无一代表为个案提出意见,该院报告也以全票通过。具体做法是:。

  ----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责任制。该院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机制,形成专兼结合的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网络。

  ----健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落实制。每年10月开始,法院开始对在汨的省人大代表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采取院长带队上门走访,寄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积极征求人大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就规范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司法质量方面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详细与代表交换看法,特别是结合法院系统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案件司法评查体系,与代表们共商进一步完善的举措。完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落实和反馈情况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代表建议、来信、来访落实情况的督查。对重大事项严格办理期限,对不能按期办结的,要求上报办理进展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完善专项报告与年度报告选题调研制。围绕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范围,将事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事关人民法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纳入专项报告的选题,使法院工作努力与市委的思路合拍,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合力,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

  -----实行代表关注案件快速处理答复制。高度重视代表关注案件和涉及代表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在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批转交办的各类案件时做到专人办理、专人负责,主动做好与代表的沟通、说明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不护短、谋发展”的决心和姿态,向代表们了解在案件审理中法官涉嫌违纪的线索,表示将追查到底,决不姑息;重点收集代表们对涉诉案件提出的批评意见,并立即落实和复查,提高办理效率,保证办理速度和办理质量。对查处有错的案件坚决依法纠正,对没有错误的案件,也要做好说明工作,尽力争取相关人员的理解和信服。

  -----强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规范制。采取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工作,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措施,使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与恳请人大支持审判工作相结合。经常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主动向人大汇报自身建设、人事任免等重要工作情况。通过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使代表们看到了法院充分尊重代表意见的诚意,以及人民法院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决心和信心,大大增进了代表对汨罗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推行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供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信息,采取组织旁听与随机旁听相结合、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旁听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在集中执行行动中,对于阻力较大的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主动接受监督,并征求代表意见,改进工作,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来源: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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