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岳阳市委书记易炼红在市委组织部调研时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到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具公信力”的讲话在全市引起了强烈反响,市中级法院迅速行动,在全市法院掀起了学习贯彻“三更精神”的热潮。
一、领导高度重视。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当即召开了党组会,部署制定贯彻学习方案,并成立了“三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2月21日上午,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太平作动员报告,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眼全市经济环境的新变化,着眼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着眼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认真践行“两个忠诚”,贯彻落实“三更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到“一坚持、二维护、三推进”,即:坚持“三个至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二、学习深入扎实。2月21日至28日,全市法院进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两级法院认真组织学习了市委书记易炼红的重要讲话。中院各庭室围绕“三更精神”组织讨论,每位干警都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谈心得,交流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易炼红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对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有着极强的指导性和现实意义。大家提出,要从岳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院的工作实际来深刻理解易炼红书记讲话精神的时代背景、内涵实质,充分认识到更高标准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更大压力,必须变压力为动力;充分认识到更严管理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更多责任,必须变责任为使命;充分认识到更具公信力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更新思路,必须变思路为出路,坚持开拓创新,积极谋划工作,全面忠诚履职,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3月2日至4日,中院全体干警由机关党委组织,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分三批到我院建整扶贫点——华容县终南乡团湖村访贫问苦,走农家,了民情,慰民户,化民怨,解民忧,将全院干警捐助的一点心意送到了当地38户最困难的农户家中。
三、强化队伍建设。按照市委书记易炼红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对法院队伍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规范、从严监督,从严考评、从严问责,实现法院干部在政治操守上更加忠诚、能力素质上更加过硬、谋事干事上更加科学、工作态度上更加踏实、党风政风上更加勤廉。具体做到:1、院、庭领导率先垂范,亲自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带头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院、庭领导以身作则,落实廉政责任制,坚持以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六个严禁”约束自己、带好队伍,确保本单位不发生不廉洁的人和事。3、坚持开展“一学两问三思”,实现“两个回归”。“一学”即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的先进事迹;“两问”即经常问自己“办过违心事、违心案没有?尽了法官职责、公仆义务没有?”;“三思”即“为谁执法、如何用好审判权”的定位思考,“多做奉献、少计得失”的品味思考,“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的换位思考。“两个回归”即院、庭长回归法官身份,带头办大案、办难案;法官回归公仆身份,为人民司法,当“平民法官”。4、坚持秉公办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热情、文明接待来访群众,工作时间严禁网上游戏、炒股、聊天等。5、完善“双百分考核”办法,把考核往深里想,往实里做,把工作思路变成具体项目,把原则要求变成落实措施,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细化考评项目,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将法官的奖惩、考评客观化、标准化、科学化,定期考核、通报、讲评和奖惩,并对院庭领导实行“质量连带责任”评估考核,确保没有不被考核的法官,也没有不被考核的领导。严格实施有错无为问责制和“不换状态就换人”办法,整治浮、懒、庸、散等不正之风,引领干实事、解难事、成大事之风。为了使干部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做到知人善用、奖优罚劣,形成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浓厚工作氛围,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广大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任用好,对特别优秀的干部破格提拔,让他们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成为审判工作的骨干力量。
四、突出审判质效。以“三新”要求开展审判工作。一是研究新思路,以“零发改”推进公正司法,以“零违纪”树立法院形象,以“零投诉”践行司法为民。二是推行新举措,在能动司法上做到四个创新:速裁上创新,力争50%的案件在速裁庭解决;调解上创新,案件调解率保证60%,力争70%;当庭履行率上创新,力争当庭履行率达到80%;在民调上创新,把民调作为最重要的群众评价机制,全面落实“岳阳法院司法便民措施二十七条”,坚持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大力实施巡回办案、公开听证、听庭评庭、走访群众等司法为民措施,提高人民满意度。三是创造新成果,创建“三型”法院,即创“三无”法院(无发改、无投诉、无违纪)、创文明法院(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创优秀法院(国家级、省级优秀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新形势下的司法应对,坚持能动司法,为党的工作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审判的打击、保护、教育职能,有力促进“平安岳阳”建设。一是实行司法的适度主动,加强疑难问题的对策研究,提高应对社情、危情的掌控能力。大胆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和解解决的新模式,坚持先促和、后纠错的原则解决行政争议,方式上可采取先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状复印件并附法律意见书,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促和解,对在规定期限内既不纠错又不积极应诉的,坚决一纠到底,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实行司法的适度弹性,既依法办案,又注意考量政策、民情、风俗等多元制约因素,兼顾多方利益的平衡。民商事案件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坚持先调、多调、优调,注重当庭履行。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不仅要有法律知识,还要有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解决说不过、调不拢、判不明、事不了的问题。依法探索刑事自诉案件、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解决的新模式。既要防止“以钱买刑”,又要鼓励创新,允许尝试,宽容失败。在刑事案件中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坚持审赔结合、先赔后判的办案方式,可大胆施行中政委提出的“两减少、两扩大”原则:即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三是实行司法的适度参与,注意运用司法优势,在科学决策的前提下,拓宽司法服务领域、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尽可能为党委政府分忧排难。如城市拆违、企业改制、非法集资、集团诉讼、农村土地流转、乡村负债等案件,都站在维护大局的高度,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积极做好化解工作。着力抓好十项司法公开举措的落实。(1)每个审判庭局要到基层社区、乡镇开庭(听证)2场次以上;(2)每一位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不少于1次;中院每个合议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不得少于2次;(3)每个法官接受听庭不得少于1场次,力争每个市人大代表听庭评庭在1次以上,还要积极邀请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的群众代表参加听庭;(4)按省高院出台的具体规定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公示工作,今年上网率要保证在50%以上,争取在全省领先;(5)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使重大司法活动、特别重大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年不能少于2场次;(6)在市主导媒体发放“个案监督卡”全年不少于1次,纪检监察要及时对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回复;(7)在网上搞1次以上直播大要案件庭审;(8)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领导批示件和群众信访件;(9)建立健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机制、网上舆情监测研判机制、重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设立网上 “民意信箱”,重点开展“重大信访大家评”活动,建立起网评员队伍,各部门至少安排1人以上,以做好相应的意见收集、分析、回复工作,提高对司法个案、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能力,对网上的负面文章,网评员进行反驳和澄清;(10)以法官协会名义与市律师协会合作,开展一次“公正司法”问卷调查,由律师评选最公正最廉洁和最不公正最不廉洁案件,及时发现和整改法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