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法院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考试,对9名即将上任的法官、拟任的审委会委员、拟任的正副庭长进行法律测试。这在县人大常委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以往新上任的法官、拟任的审委会委员、拟任的正副庭长只需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即可提请人大任命。现县人大常委会作出规定,今后,凡提请任命的新法官、审委会委员、正副庭长必须通过由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考试。
这次举行任前考试的对象是9名拟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新法官、拟任的审委会委员、拟任的正副庭长,考试的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12部法律内容。与以往法院系统组织法官考试不同的是,此次考试除了司法过程中常用法律之外,又加入了《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方面的内容,以便于法官们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此次考试成绩作为表决任命参考,并存入考试者个人档案。如果考试不及格,将依照任免办法规定,暂缓提请任命审判职称。
这种形式将促进法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依法办案,公正执法,从而提高湘阴县人民法院审判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