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岳法动态
我市全面部署执行工作
分享到:
作者:曹 明  发布时间:2010-03-25 09:00:25 打印 字号: | |
  3月16日,连绵春雨后的第一个朗朗晴天,我市两级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齐聚市中级法院,研究部署二0一0年执行工作。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杜芳主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太平与会做了重要讲话。

  杨院长指出:执行工作至关重要,关系到法院的建设和声誉,过去有些工作比较被动,引起了一些群众的不满。去年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打了一个翻身仗,在执行清积和金融清积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今年执行工作如何开展?我认为重点要研究三个问题。

  一、全力做好迎接市人大对全市执行清积工作的检查。市人大已把执行清积工作列入监督之中,今年要对我市执行清积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我市两级法院虽然通过中央、省政法委和最高院、省高院的抽查,但还有一些案件没有彻底执行到位,要在去年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澄清底子,逐案执结,不能把历史欠账再往下移交。涉行政机关和特困企业的要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拿出具体意见。要正确运用特困群体救助办法进行救助,确无能力执行的要本次程序终结。两级法院领导要认真负责,不能推萎,不要制造麻烦。确保积案在六月底执结。

  二、要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管理章程。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和建立长效机制是我们两级法院领导和执行局长必须研讨的问题,中院正在制订包括执行在内的一系列规范化管理意见,这些意见都是着眼未来,不能因为领导的变化而变化,要作为一种模式固定下来。两级法院要紧扣执行工作实际,抓住工作重点,加大疑难重大案件的工作力度,加强立案、审理环节的业务指导和协调配合,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大对立案、审理环节的财产保全工作。去年民事案件当庭兑现率80%,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推行判赔结合、先赔后判的办法,基本上100%兑现。现在执行工作的职能已经变化了,那么执行工作的重点是什么?方法是什么?我们要认真研究。我认为第一是要追求公正,第二是要追求效率,第三是要加强监督。中心主题是要维护公平正义。我们要研究追求公正、追求高效的方式方法,研究错案如何追责?效率如何保证?再不允许一个案子一拖好几年,更不允许乱作为。有几件事必须引起大家的注意,一是要防止利益驱动。有些法院、法庭是不是还在靠执行收费养人?国务院规定收费办法后,其他一切不当收费都要取消。法院不是创收部门,不允许下达收费指标,不允许拉赞助,更不允许到当事人那里报票据。二是要制止乱罚款。今年我们规定罚款不得超过强制执行标的基数,违反的要追究,决不允许个别干警乱作为、撒淫威。三是规范强制执行。对岳阳市内金融、保险、上市公司以及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和部门,要执行的必须先发一个限期执行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方可采取强制措施,决不允许乱查封、冻结、扣押、划拨行为。

   三、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我们执行工作的好坏,取决于在座的各位,执行工作搞得好,法院的工作就搞得好。在法院内要形成一股廉政之风、公正之风,要有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首先是要配齐配强班子。中院执行局设置了一庭两办,基层法院要根据实际设立机构,不要对口,要做到资源共享,职责明确。执行局长有能力、有业绩的可考虑进院班子。其次是建立严格的责任制。要进行任务量化考核,中院没有不被考核的干警,也没有不被考核的领导,执行局要实行任务量化,实行超期限案件的责任追究,要把执行案件纳入到质量评查之中。再次是严明奖惩。执行局要树形象、创经验,培育自己的典型,案件办得好的要总结推广,不作为、乱作为的要追究。要发挥上下联动的指挥职能,树立相互配合、兵团作战的整体形象。

  李杜芳副院长要求:要借人大督促检查的东风,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推动执行工作,特别是加大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要创新方法,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办案要公开透明,杜绝一切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玉和围绕杨院长所讲的三个重点对全市的执行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即强调打好执行清积扫尾战,以实际行动迎接市人大的检查;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开展联动威慑制裁,建立岳阳诚信体系;强化执行监督,确保公正高效。并就中院拟发的《关于加强规范执行工作意见》组织了认真讨论,通报了督办案件办理情况, 提出了统一规范执行文书的具体要求。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曹 明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