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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调处强制拆迁案 圆满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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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幸昀  发布时间:2010-03-25 09:08:15 打印 字号: | |
  日前,随着最后3户租赁户搬出门面,一件长达5年之久的拆迁难案在云溪法院干警的多方沟通调解下,最终得以和谐执结,拆迁方、被拆迁方、租赁户的合法权益均得到了圆满维护。

  2005年岳阳市重点建设工程之一的市中波台整体搬迁,有44户居民涉及拆迁,最后剩赵某一户不同意搬迁。2005年4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案一直未执行完毕。2009年2月,云溪法院接受指定执行该案件。

  云溪法院受理该行政执行案件后,院长姚劲峰亲自带队研究案情,制订了强制拆迁预案。但在本案中,当事人赵某系广西边防武警某支队副支队长,其父亲与弟弟也是岳阳市某监狱狱警,其伯父为台胞,他们均对该案高度关注,多次写信至中央及地方台办、各级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信访。鉴于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以及较强的对抗情绪,强制拆迁恐引起其他不稳定因素,不能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为此该院暂缓执行强拆预案,而是再次寻找执行突破点,重新制定逐步沟通协调的方案:一是由院长带队,与行政庭干警奔赴广西边防武警总队及当事人所在支队,主动与当事人单位领导沟通,介绍案情,争取支持,共同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二是开展背靠背调解工作。多次分别做拆迁方、被拆迁方、租赁户三方的工作,逐步缩小三方的意见差距。积极促成三方在补偿协议上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在依法执行该案的同时,妥善调处各方矛盾。三是在积极进行调解的同时,全力做好强制拆迁的准备,借助法律的权威来抑制被拆迁方和租赁户的过高要求。在拆迁户要求过高、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该院适时启动强制拆迁程序,制订了详细的强执方案,并及时向岳阳市政府、市政法委汇报,得到市政府、市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拆迁户终于降低了过高的要求,促使三方达成协议。

  2009年12月30日拆迁方与当事人终于达成房屋拆迁置换补偿协议。由于3户租赁户部分租赁合同未到期,并对门面进行了不同程序的装修,在补偿问题上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春节期间该院干警放弃部分休息时间继续与3户租赁户进行沟通协商,经过十余次的劝导,最终使租赁户与拆迁方达成了补偿协议,2010年3月18日全部搬出了门面,交出门面钥匙,拆迁方终于开始拆迁工作,长达5年之久的拆迁难案终于得到了和谐执结。
来源:云溪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幸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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