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郑州市二七区要在一定范围内推行科室中层竞争上岗;每月第一个周六为区“环境美化日”,所有政府、企业相关人员要上街大扫除……昨日,郑州市二七区召开“项目落地年、市容环境美化及行政效能提升”三大行动年推进会,公布了一系列“利民”新举措。(《河南商报》3月25日)
当前,政府部门公务员竞争很小,效能低下是一种普遍现象,二七区能够出台措施提高科室的竞争,美化城市环境在其初衷上值得我们赞扬,但是,其中手段虽多,难免有措施过去简单化,缺乏一定的操作性,行政命令下让公务员每月定期扫街就是其中一项,出发点虽好,但是恐难有实际效果。
首先,尽管,居住环境好不好,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但是,要想使老百姓幸福那么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长期有效的加强居住环境,使相关机关的人员把为人民做实事当作一种习惯,如果,相关部门的公务员没有这种思想,就算再多的定期扫街行动也难有实际效果。
其次,公务员可操作性差,能不能切实的保证其具有持续性还很难说,另外,公务员必须参与扫街能不能保证其全勤,相关领导会不会找出差,工作忙等借口推辞不去?而且对于相关部门的一把手更难有实际效果。笔者也一点担忧并不是没有根据的,同样是今天的新闻,《法制日报》报道山西“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太原举行,副省长李小鹏点名批评缺席者,他说,上午十点多钟工作人员统计的缺席人员有:吕梁市安监局局长,太原市安监局局长,晋中市安监局局长等,省长王君批评有人拿了材料走人,“把队伍带到这个程度,还打什么仗啊!”。一个省级的安全大会尚且如此,那么定期扫街其可操作性又何在?
再次,还有最重要一点就是,公务员定期扫街不仅没有实际效果,往往还会造成公务员资源的浪费,纳税人缴税给公务员是为了让他们各司其职,并不是要他们去扫大街。而且,各条街道都是有环卫工人的,平时就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的话,公务员浩浩荡荡地去走个过场,除了浪费资源于事无补。
最后,抓环境卫生要相关部门勤于事务,思想上重视,而不能停留在行政命令上,只要公务员各司其职了,居民的生活自然会改善,而不需要公务员去做环卫工人的事情,否则,太追求形式,不仅不会取得相应的效果,反而造成不良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