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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积极学习四川省“大调解”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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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强 古徐  发布时间:2010-03-30 14:59: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依照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平江法院向各内设庭室转发了人民日报3月21日《和谐为贵 调解为先》的报道,要求各庭室组织干警收看四川省“大调解”工作经验宣传节目,学习借鉴四川省“大调解”工作经验。

   平江法院历来重视调解工作,在调解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业务庭室调解率保持在55%以上,近三年来,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近1000起。为维护平江的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平江法院党组强调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将调解工作推上新的台阶。党组书记、院长周湘提出四点要求: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学习四川省“调解就是司法、调解就是服务、调解就是管理”的理念;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争取上级法院和县委政府重视,健全完善党政主导的大调解格局;要进一步健全网络,拓宽调解组织与调解人员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发挥“三调联动”的作用,实现各类调解组织无缝对接、优势互补。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强 古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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