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广铁路在汨罗设立站台,汨罗法院全力调处案件纠纷,为武广铁路的顺利开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7年受理诉讼案件4件,调解结案2件,占总案数50%;2008年受案7件,调解结案3件,占总案数43%,调解撤诉2件,占总案数34%;2009年受案8件,其中非诉执行案件2件,和解2件,执行率100%,诉讼案件6件,调解结案5件,占总案数84%。具体做法是:
一是强化庭前调解。在当事人答辩和举证后,办案法官认真审查,准确把握住双方争执的焦点,对症下药。当事人亦可自行选定中间人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可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
二是注重庭审调解。对一些庭前难以有效调解的案件,在庭审中积极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把握庭审双方争执的焦点和已查明的事实,及时运用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向当事人阐明是非,分清责任,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对当庭调解不成的,办案人员不急于判决,待双方当事人冷静后,再作处理,对当事人反应比较激动的案件,则通过代理人及其亲戚、朋友做当事人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找准症结,化解矛盾,适时调解。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处理纠纷时特殊作用,武广铁路案件中大都是雇员受害、财产损害、一般财产所有权纠纷,涉及当事人一般都在基层。法院适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处纠纷的能力,形成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