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岳法动态
君山许市法庭: 化土地纠纷 便岳常高速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0-04-01 15:39:42 打印 字号: | |
  2010年3月17日,君山区许市镇凉亭村(原为肖台村二组)方深山与方立元在君山法院巡回法官、许市镇司法所干部以及当地村支两委的调解下,两人就岳常高速建设途经许市的一块土地承包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1995年,方立元的父亲方洪雁(已故)因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将田土调整分得的深水湾四斗丘1.55亩地交村组长方铁雄处理,方深山接受当时村组的安排进行耕种,并于2001年12月31日与许市镇肖台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2009年,岳常高速公路土地动工修建,征收深水湾四斗丘0.65亩地,并补偿17300余元。方立元知道后主张其父的田地应由其享有相关权利和继续承包。方深山则认为其已承包多年至今,故应享有相关权利和继续承包。2009年5月19日,方立元强行犁掉方深山耕种的稻谷,双方矛盾升级,区农经局、许市镇司法所也曾数次进行调解,但都没有成功。

  2010年3月16日,方深山向君山区法院起诉。为了不误农时,君山法院许市法庭干警第二天就来到凉亭村,向当地干部了解情况,找来当事人询问、核实相关情况,找准该案的焦点问题,对症下药,办案法官展开了耐心细致的诉前调解工作,通过反复讲解土地流转、土地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征地政策,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对土地补偿款和余下的0.9亩地进行分配的方案。

  至此,该案在不到两天时间内就得到了诉前调解,许市镇党委、政府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既解决农村的土地流转、征收纠纷,又保障岳常高速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来源:君山区人民法院许市法庭
责任编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