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敢于“吃螃蟹”,机械的、有创造性把美国FICO信用分制度搬过来,将个人生活中,从银行欠贷到早点摆摊,从官员受贿到司机闯红灯,从欠缴水费到家庭道德等各个方面引入了大众信用征集系统,这些行为全部被量化为分数,并将公民个人评为ABCD四个等级。可以说是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包不到的。从软件开发的先进技术,到政府的用心良苦,无容置疑有一定的合法性性。可他们偏偏忽视了一个“公权”与“私权”的把握度的问题。
美国FICO信用分制度的实施主体,是一家民营公司,而非政府机构,它以“独立、客观”为原则,取决于市场交易各方的信任。它的数据采集不但独立于信用数据的供求双方,而且独立于政府的干预,排除了各方对其数据形成的主观影响。
反观睢宁县的信用征集系统则,地方政府在其中夹杂了大量政府的主观因素。睢宁纪委书记说,要让老百姓“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这不可避免的侵犯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一系列私权,说穿了,睢宁县是披着信用分制度的合法外衣掩盖了政府采用威慑的方式管理社会的工具。
信用分制度真正的目的,就是要创造了一个诚信的交易氛围,让公民自觉知道自己社会中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政府最多实施宏观调控,而不是直接参与、执行。睢宁政府没有好好研究人家的历史、文化、法制背景而简单的加以套用,试图通过加强公权的方式来限制私权,结果可想而知。既不符合有限政府的大方向,也与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愿景相违背。睢宁的民众,恐怕逐渐由公民沦丧为“臣民”“子民”。
无容置疑,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公权的干预是必要的。但在以公权为主导的社会,个人的私权诉求在公权面前则显得力不从心,公权经常被用来充当“统治”的工具。即使带有公共利益的因素,也往往以私权为“垫脚石”, 加之对私权的救济手段微乎其微,私权要想对抗公权,无异于以卵击石。
从人本精神的角度出发。公权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私权,因而要严格划分公权与私权的界限。一个良性的公权运行机制,就不容许公权侵占私人空间,不容许个人利益进入公权。正如唐德龙先生所言:“公权必须对私权常怀敬畏之心”。